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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1/2页)
一
回县城的第七天,程仪还横在床上要睡不睡地昏着脑袋。粗制滥造的楼房隔音差,隔壁的男人洗漱发呕的哕声像近在背后一样让人嫌恶。 窗帘拉开一半,晚春的太阳快晃花了眼。程仪伸了个懒腰,换了个方向,继续躺着。 “你看看你,还睡还睡!几点了哦,你要是不在A市上班,就给我进那边上的服装厂天天去踩缝纫机算了。偏要回来,回来了就吃就拉就撒就在这蜷着,我看到就烦,不说还以为你是做模特的一天到晚一动不动要给人画画嘞搞这么敬业。”程仪的mama鼓着气夹着眉抡着扫帚撞进来,嘴上炮仗一样砰砰炸,哗啦一下抽开另一半窗帘,阳光霎时全挤进来,倾泻如瀑,明净却沉重。 程仪小声含糊地来了句:“还有‘喝’说掉了。” “什么?你再说?”程妈斜瞪着眼。 程仪不敢了,缩着身子像晚饭吃剩的虾球。 午饭过后,走在熟悉的街道上,程仪遥遥望见了那片竖了十来年的厂房,据说当初老板打包不少乡亲,大巴拖着就过来了,早八到晚八,线勾线衣相连,七八年前的时候一月工资不过三四百,却也一直吸引了不少县里人进去做事。程仪可不想自己的青春年华就耗在厂子里把缝纫机踩得冒火星子。她才二十岁,在一个三线城市读了三年大专,她心想混了这几年,就算啥也没学到,也不能说就跟那群啥都没学过的人待一起。她可不想被人叫厂妹,客观地说程仪长得还挺漂亮,小小县城不算城,程仪像刻板印象上那种真正城里来的人长得白净,化点儿小妆顺一顺长发,若有若无的距离感就飘出来了。要是成了什么厂妹,程仪可不情愿去想。 说到厂妹,程仪在路上漫步,思绪游移。她倒是有个初中同学,年纪比当时班上的人都大一点儿,估计大个两三岁吧,初三读了一半就不见人影了。当时听班上那群男孩儿说:“齐潇芸不念书了,是不是回乡下生孩子去了啊哈哈哈。” “她那乡下不是好早就能结婚了,说不定就是呢。” “她好像是去城里了,我奶奶说的,她好像是去打工了。”一个枯瘦的男孩怯生生地插话,程仪记得这个男孩是齐潇芸的同乡。他说话的时候改不掉乡音,别扭地讲普通话时不时惹人发笑,即便和这县城里的人口音也差不了多少。 “那不就是去当厂妹嘛!”男孩们笑嘻嘻地讲。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齐潇芸这个人,程仪想红了耳朵,她记得那个女孩路过时,身上的淳朴气息总会带着一些纯粹的清甜,又因为年龄大些,发育得好,男孩们背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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