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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好友穿五零 第11节 (第2/4页)
她的装扮,跟现在可是天差地别,从头到脚都换了别的装扮,好像是特意为了契合这个时代的特色一样。偏偏身上透露出来的气质又与常人不一样,反而教人生出疑惑。 “你住在哪个村子?”唐朗突然问道。 这是要查户口?邹茜玲心里涌起不妙的感觉,“这可不能告诉你,万一你把我逛黑市的消息告诉我爹娘咋办?”她故意流露出眼里的戒备,语气却装作轻松,就好像是稍微有些戒心却又不太会伪装的十五六岁少女。 唐朗依旧不给面子,“要么说,要么我送你去公安局。” “你!”邹茜玲恼怒了,眼眶却红了起来,“我没干坏事。”见他还是不为所动,这才不情不愿道,“湖洋角村。” 湖洋角村,那是邹茜玲卖野猪rou时打探来的消息,有个村子就叫湖洋角村,所以说出来倒也不怕他拆穿。 唐朗听过这个村子的名字,跟他的村子也就相隔个五个村子左右的距离,不过她有没有说谎这就不好说了,就短短的几个来往,他觉得这女孩子一点也不简单,哪怕长得漂漂亮亮乖乖巧巧(咳),说话也不实诚。 “那走吧。” “啊?去……去哪?”邹茜玲懵了一下。 “天快黑了,我送你回去。” 外头的天色确实有些晚了,他要送她回去也是事实,不过却不止单单为了送她回去,而是跟着过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是湖洋角村人,如果不是,这小姑娘的身份还真的要调查一下。虽然这么偏远的地方不大可能会出现敌特什么的,但是凡事都有意外,小心为上总是好的。 “不用你送,我自己回去不成吗?”邹茜玲弱弱地问,偏他脸上毫无反应,黑脸包公一个,冷得很,只好懊恼地说,“那好吧,不过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爹娘我去逛黑市的事?我回去给你煮鸡蛋吃好吗?” 娇娇俏俏的小姑娘这样说话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她还上前一步扯了扯他的衣袖子,桃花眼红红的还带点水润,有点儿像初生的毛绒绒小动物。 唐朗的心莫名有些软,刚想后退扯开她的袖子,呵斥她一个小姑娘这样靠近没有亲缘关系的男人不好,却见她的手抬起来在眼前扬了一下,一股浓郁的气味立即蹿进鼻息,唐朗神经立即绷紧,抬手就要捂住鼻子,可惜晚了,这种迷药的气味实在太浓郁,几乎是瞬息间就将他药倒。 瞪大眼睛怒视她,却只见小姑娘捂着鼻子,桃花眼还水润着,可哪还有半点可怜,眼角眉梢都是诡计得逞的狐狸样,真教人恨得牙痒痒。 “你等着!”喉咙里逼出这三个字,意识再也撑不住,眼前一黑,昏迷前最后的感觉不是倒地的疼痛,而是柔软又青涩的身躯。 “喂?”邹茜玲到底没狠心让他直直磕在地上,这可是落后破旧的茅草屋,地上石头泥土瓦块都有,摔下去得多疼,而且不小心磕着脑子咋办?所以在他晕过去要跌倒的时候还是伸手接住了他,就是有点重,手一个无力自己倒是摔了个屁股墩。 “嘶~真重。”邹茜玲皱了下眉,然后垂眸看了眼躺在自己膝盖上男人一眼,确认他真的是晕过去之后才放松下来。 她用了迷药,不是迷山上野猪那种大剂量的,而是让梁晓雪重新配的专门对付高壮男人的迷药,能药倒一米八的高大汉子,单身女孩出门必备。而且对人体没有后续伤害,很安全! 之前之所以没有对那两个要抓她的公安用是因为当时在巷子里,虽然没啥人,可是巷子里都住着人,谁知道有没有在楼上住的看见了?平添许多麻烦。 而在这用没关系,这里没人看见,没有风险。不过就是以后要小心,不能再遇到这个男人了,否则她有预感绝对会死得很惨的! 邹茜玲将唐朗从自己腿上轻轻挪到地上,看了他两眼又起身看了四周,嗯,似乎没啥危险性,那她就不把他挪到人流走动的地方吧(反正她也挪不动),就放在这儿好了。晓雪说过这个药性一般只有两小时,两小时后他自动会醒,不会有问题的。 抬眸又看了眼外头天色,快要完全黑了,夜晚将来临。 想了想,又从空间里掏出四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他胸口上,这样他醒来吃了也能垫垫肚子有力气赶路。 “就先这样啊,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我也不是坏人,不过我暂时不能让你查我身份,所以抱歉了。咱以后桥归桥路归路,都不要再见了哈。你不说我就当你答应了?嗯,就这样说好了,再哦不,拜拜!”说完邹茜玲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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