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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祂 第14节 (第1/3页)

    不过……

    想想郁睢就在楼上,似乎又没有那么畏惧了。

    哪怕没有见面,但这种还有一个人在这个别墅里的陪伴感能够让他安心。

    陈山晚轻呼出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再去想那些,把深灰色的上衣脱掉。

    脊柱沟的三枚朱砂痣暴丨露丨出来,和清瘦的肩胛骨一块显现,如同蝴蝶的蝶尾上独特的花纹。

    空气无端紧绷了下,陈山晚却没有察觉。

    花洒里的热水散发的热气顷刻间就氤氲了浴室,将陈山晚的身形笼罩在其中,朦胧了他所有的线条。

    水流在他冷白的皮肤上留下蜿蜒的痕迹,看得郁睢很是眼热。

    在屋外宛若爬山虎的荆棘不断游动着,像是瘙丨痒难耐似的在墙壁上蹭着,显得滑稽又可怜。

    荆棘影子却很是大胆地悄悄缠上了陈山晚的脚腕。

    陈山晚有一瞬觉得自己的脚冰冷的,所以他调高了热水的温度,皮肤都被烫得微微发红。

    于是在某些视线下,看上去更加鲜美可口了。

    郁睢的喉结不受控制地在滑动。

    陈山晚一低头,荆棘影子就飞速退去,一抬头,荆棘影子又不受控制地往他身上走,甚至不满足于脚踝。

    哪怕几乎是感觉不到什么触感的,还是要精神满足般往陈山晚的小腿上走。

    留下虚假的,属于“他”的痕迹。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这个澡陈山晚洗得感觉很闷,所以他没洗太久就关了水。

    他躺在床上,看了看手机。

    来到别墅已经是第七天了。

    感觉时间过得好快,距离他这份工作结束就只有三周了。

    陈山晚心里倏地升起些不舍。

    倒不是因为这份工作。

    他承认这份工作比他之前干的每一份都要轻松,且钱多。

    但……

    他素来不是个贪恋什么的人。

    他的不舍,是因为郁睢。

    说来也是神奇,明明才认识七天,他居然已经和郁睢那么“熟悉”了。

    这种熟悉不是那种知根知底的熟悉,而是他对郁睢有些他都难以形容的情愫在里头。

    想跟他做朋友。

    想再认识“他”多一点。

    他现在每天在三楼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不说什么,就坐在那张门门口,嗅着香火味,静静地待在那,他都觉得舒服。

    陈山晚从前听说过人和人相处是有磁场一说,但他从来不信。

    遇见郁睢后…陈山晚觉得可能真的有吧。

    他好像和郁睢意外地合拍。

    他知道郁睢以前学过画画;知道郁睢爱读书——这点和他一样;知道郁睢很久都没有从这个屋子里走出去过了;知道郁睢现在对外界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不知道外头的科技早就已经推出了触屏的智能手机……

    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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