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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3/7页)
曹荀间的矛盾。不过曹子建也是风流不拘小节的性格,与他父亲很投缘,又圆了曹孟德年轻时因为过早投入公司事业而放弃的文学梦,因此深得曹孟德宠爱。 大儿子曹子桓虽也极有文艺天赋,不过大概是有意不想与弟弟竞争,只在高中时发表了几篇诗便就此封笔,很早就进入大汉实习。作为长子性格稳重,颇能为父亲分忧,二十几岁便已然能独当一面,即使是在对曹孟德敢怒不敢言的大汉内部也备受推崇。 那几年刘玄德虽然在与曹孟德的商业竞争中取得了胜利,收购汉中的谈判节节取胜步步推进,回家时却总是有些闷闷不乐。虽然他几乎不在孔明面前提公嗣的事,但不光是孔明,季汉的大部分老员工都多多少少知道“儿子”一直是董事长的一块心病。 曹孟德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失败同意让出汉中的那天,公司里开了个小型酒会以示庆祝。孔明年轻时也有千杯不醉的海量,不过他们在荆州还没站稳脚跟那几年他没少在酒桌上迎来送往打点关系,伤了胃黏膜,刘玄德以后就不准他饮酒了。虽然如此,照例有不少年轻人要敬季汉首席执行官的,刘玄德一律帮他挡了下来。虽然都是低度的香槟,几轮下来刘玄德竟也晕晕乎乎的了,嘴里不知道咕哝着什么。孔明怕他又说什么有的没的,赶紧招呼子龙跟他一块把喝醉了的刘玄德弄回家去,留季汉那些年轻人自己玩去了。 这么多年来刘玄德一喝醉酒就长吁短叹忧国忧民,就恨自己生在和平年代不能手提三尺剑上阵杀敌。孔明估计他是有个没实现的侠客梦,就跟曹孟德年轻的时候有个没实现的文青梦一样。不过这次刘玄德不给他讲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不拿两根筷子当双股剑比划了,只是坐着看孔明来回忙活给他泡酽茶醒酒拧热毛巾擦脸,一句话也不说乖乖配合着他,十多年没那么省心过,倒是让孔明有点心疼。 他已经过了能够依靠染黑发刮胡子来强装年轻的年纪了,灯影下开始变灰的发像落了一层不化的雪似的。不过刘玄德倒也并完全没向时间妥协,他的脊背依旧笔直,多年来没有停止锻炼带来身姿挺拔,他年轻时眼中火焰般灼目温暖的志向忍过岁月淘洗沉淀,已蜕变为火烧云般为整个世界染上自己颜色的温柔决心。 时至今日,诸葛孔明见他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仍忍不住心里一动,暗想等自己到了他这般年纪,是否也能老的这么好看。 刘玄德见他忙完了,冲他招招手。孔明坐到他身边去。 “孔明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刘玄德握着他一只的手,手指轻轻描绘着他掌心的纹路。 诸葛孔明点点头。 “我放心不下阿斗和曹子桓那样的年轻人竞争啊,季汉怕是会垮在他手上。”刘玄德叹了口气,把他的手包在掌心,这是多年的习惯了,“不过我的孔明强于曹子桓千倍百倍。季汉、还有我仍未完成的理想,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诸葛孔明因为他的弦外之音一愣,勉强笑道,“我不是说了吗,我可不接你这一摊。到老了还剥削我。”他见刘玄德醉眼朦胧,只以为他说的是醉话,便稳下心神。 “曹子桓能力是挺强,帮他爸打理公司也有模有样,不过病歪歪的。曹孟德点他作市场部总监这一年大病小病不断,三天两头就要挂个吊瓶,倒是给他们公司身体力行创了不少效益,几乎就都没给部门经理正经开过会。”孔明由着他握着自己的手,腾出一只手来帮他整理好乱了的头发,“才三十来岁就这样了,将来恐怕撑不起来整个公司。” “孙原宗更愁人,都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两次了,听我哥说他上次还因为当街闹事进派出所了,还是孙仲谋亲自去才保出来。这才上高中,以后可怎么办。孙仲谋只要有点脑子就该让他儿子离孙吴远点,要不孙吴早晚败在他手上。”刘玄德不说话,只揽他入怀,让诸葛孔明靠在自己肩膀上,听他清洌沉静如流水般的声音继续着,“公嗣是个好孩子,主要是性格好,这是最难得的。你看曹子桓整天郁郁寡欢的,曹孟德见了就心烦,孙原宗就更不用说了,孙仲谋十八岁掌公司也是少年英雄,脸都让他丢尽了。公嗣又不笨,只是比曹子桓起步晚,他最近在公司实习就表现挺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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