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玉(原名:玉非白玉)_粉色珍珠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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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色珍珠雨 (第1/2页)

    

粉色珍珠雨



    这当然不是书玉与沈聿的初遇。

    在认识沈聿之前,书玉就在许多纸醉金迷的角落里听过他的名字。大都是在洗手间,女人们补妆的间隙,红唇吐出的除了当季大牌的新品之外,就是一些身家优越的异性。

    不过沈聿被提到的次数不多,但每次的语气包含期待与雀跃,“听说今天沈聿会来?”

    港城的基础教育以自信开放为底色,女孩子们聊起天来毫不遮掩,“来了又如何,你也睡不到。不要发花痴啦!”

    在不对外的世界里,她们说话时并不是一板一眼交流,更喜欢舒服简洁的谈话方式。港城话更像是她们表现讨厌的一种工具,因此没有被她们发现的书玉也能听懂大概。

    书玉不觉得自己被这些名媛小姐孤立是奇怪的事,自小生长在温室的花朵,她们的逻辑远比美丽的外表更坚不可摧。身处上流社会的人自有一套文明的求偶规则,至于书玉这种就差把待价而沽贴在脸上的女孩子,自然不符合准入标准。

    书玉在最里面的隔间,坐在马桶上对着比自己以前的卧室还要整洁天花板发呆,从外面七嘴八舌的八卦中得知沈聿是沈氏集团的接班人,今年二十六岁,长相英俊风流,却从不与女生拍拖。

    简单地总结大概是:疑似同性恋或英年早萎的俊美富家子。

    此后又听过几次这个名字,但书玉也没对沈聿本人产生什么好奇心。她的母亲在每次带她参加宴会前,都会告诉她该去认识哪家的少爷,沈聿并不在她的目标名单里。

    而且......在十八岁的书玉看来,比自己大了八岁的男人已经可以划入叔叔辈,远远不是她认知内的同龄人,哪个身心正常的男人会喜欢比自己小八岁的小姑娘?

    真正与沈聿说上话是上周,书玉记不得那是哪位太太的宴会,只记得沈聿来的很晚,有不少人都已经兴致缺缺,但是沈聿一现身,就在安静的宴会厅里掀起了一阵sao动。

    书玉当时又是在角落里,远远地看见被人簇拥着的沈聿,那天他穿一件黑色的西装,一条窄窄领带,颜色近似暗红。他浑身上下的衣物像是没有一丝褶皱,眉眼清隽冷漠,姿态松弛却透出长久以来被人恭维出来的强势气场。

    明明是初夏的季节,站在灯光下的沈聿却让书玉莫名想到家乡冬季时的雪,压倒大片大片的松枝,孤傲而清冷。

    书玉的父亲领着她去同沈聿打招呼,像往常一样将她介绍出去。她在心里演练多次的招牌自我介绍出了错,短短一句港城话说的七零八落,惹人发笑。没想到沈聿竟好脾气同她说起普通话,但他似乎很忙,很快便离去了。

    回家的路上,书玉的父亲说起沈聿,大意是像沈家那样的背景,不奢望书玉能搭上,她只需要做个花瓶,多认识些富家公子,为家里找些门路就好。

    书玉不爱读书,她在艺校读了这么多年,不在舞台上的的话同那些小学辍学的人无二。

    书玉对沈聿不感兴趣,她更愿意同同龄的男孩子约会,至于沈聿那种高岭之花,在她眼里的难度比奥数题还可怕。

    其实书玉没什么嫁入豪门的梦想。她有自知之明,自己的智商经不起豪门里的风浪,她只想趁年轻多捞点,要是幸运捞到笔大的,在二十岁退休最好。

    那次之后,书玉又见过一次沈聿。

    上周末,书玉在母亲的安排下陪港视娱乐的副总去打球。坐着小白车从果岭上下去时,她看见沈聿在和一个中年男人说话,大概是说到什么有意思的,沈聿笑了笑,随意往在车上扫了一眼,便转开了目光。

    书玉不确定那对视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但还是往下拉了拉头上的棒球帽,耳朵后的烫热也不知道是太阳太大还是怎么回事。

    再遇见,便是当下。

    “抱歉。”沈聿说,“是我没注意到。”

    有人顺着书玉,她的眼泪来得快就去得快,“没关系。”

    花园每天都有专门的人员清理,小路上没有任何泥土灰尘。书玉也并不认为别人看到自己的身体就该羞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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