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化得稀里哗啦_第二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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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5/5页)

至少会分散我的注意力,眼前并不会浮现出叶锋刚才的样子,也不会猛然意识到,见他兄弟那天我为什么会走神,让林怀远可恶的嘴角有了致命吸引。

    这一切正是因为见了他的兄弟这件事本身。

    按理说在一起两年才见男朋友的朋友已经慢得不行,可我仍旧觉得排斥,因为那不是并一起出去玩,而是正式介绍。好笑的是,叶锋为了安抚我,还特意强调了这次会面的严肃性,以此来彰显我在他心中的地位。于是那时的我迫切需要别的心动来冲淡这种距离拉近,像是彰显自己并未被驯服的叛逆行为。

    周絮那天那么问我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我前科不少,并且毫不认为牵手、接吻、拥抱也算出轨,上床只算我卡的最后一件事。而实际上在遇见林怀远之前的半年,甚至跟叶锋暧昧时期的那一年,我都没跟别的男人有过亲吻,我是想好好遵循公序良俗跟他在一起的。只有从去年春节前开始直到现在的半年,我才又开始出去鬼混。我感受不到自己对那些男人们的喜欢,同样也无法意识到拥抱和接吻的亲密。

    这是我宽慰自己的话,也或许不是。无论如何,我确实不怎么做人。

    于是两件不相干的事被我链接起来,印证了对我而言忠诚是一种出于喜欢的自然遵从,而从没什么道德高墙。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道德,有人会选择尊重,而有人并不。不过共通点应该是至少不要伤害他人,并且让自己的生命有可延续性。很遗憾的是,以上两点我都没做到,但我也不过是和那些刻板尊重的人一样可恶罢了。

    想着想着竟有些愤怒,我没去影响他们,他们倒反而来影响我了。虽然实际上根本还没人对我说些什么,可我仍旧处于一种长期的反抗情绪当中,仿佛还停留在青春期,唯有如此才能被正确对待。

    叶锋居然能如此理直气壮地表达自己的不开心,可我为什么不能?

    我恨恨地踩上高跟鞋,皮带有些磨脚。一手推开门,一手用手机在胯骨处摩擦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短裙没有口袋。这让我更加垂头丧气,便愈发恼羞成怒起来。我需要路人艳羡、爱慕或憎恨的目光,我需要被注视,需要他们来肯定我的个性和特别。要让每个男人的目光像舌头那样在我身上舔舐,这样才能以更加肮脏的方式去除掉叶锋恶心的爱意。

    语言是会影响性格的,装扮也会。终于摸到朋友身上刺硬冰冷的布料时,我放松下来,可以跟荧光眼线一起去舞池融化在汗水中。我很会做出压人的眼神,大多数人无论喜好还是性格都像是一种条件反射,被文化驯养的狗。性化的、浪漫化的、魅力化的符号,只要做出固定的姿态,便仿佛不感到如此都不行。对黑丝礼貌一硬,在路过的每一个喷泉接吻无论当时想不想亲。

    在我缓慢举杯饮酒时,露出脖颈的弧度,先看向酒杯,然后在眨眼的同时视线转弯,在睫毛的阴影和高光的闪烁中,用下目线看向男人。要慢,要稳,像我一样虽干眼症但仍硬撑着的眼睛会变得水盈盈,营造出一种倔强且落寞的爱意。

    那是个看上去嘴唇很软的男人,穿着白t,我没记住他的名字。他在通往卫生间的长廊中环抱住我,用三根手指的指尖抚摸过我的头发,若即若离地滑向下巴,很轻地抬起,吻在了没有化妆品的咽喉处,又一点点吻上来。我看到他身后墙上电线支出的琉璃灯,和绿色墙漆划痕下白色的腻子。原来接吻的时候闭眼,是为了不走神。

    我感受到对方的兴奋,而我冷静得如同浸入冰水。大概还是最近重解构的主题想得太多,我竟妄想分析清楚自己的感情。我不喜欢这个陌生人,那我跟他接吻的时候就没有乐在其中吗?我没联系林怀远的时候也没想起,可我就不喜欢吗?我没做到忠诚,那我就不爱叶锋吗?

    当然都是搅和在一起的。

    如果迷雾中容易一脚踏空,那么干脆奔跑起来吧。

    不那么重要的爱和喜欢,以及巨大的我恨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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