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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0 (第2/2页)
更大?鸡蛋碰石头,由得他们为了争圣宠狗咬狗,出了事情,跟你们无关,你好好照顾贵妃娘娘的身体,没有什么比娘娘的身体更重要。”魏采薇的想法很现实,隆庆帝不怜惜李九宝的身体,那么李九宝就没有必要去管为了生孩子而乱吃虎狼之药的隆庆帝。反正李九宝已经怀孕了,隆庆帝折腾自己的身体,祸害不到李九宝,他爱吃啥就吃啥吧。隆庆帝继位才几个月,就不知不觉变成了他曾经最讨厌的人。他当裕王的时候,无比厌恶炼丹修仙的父皇,觉得自认为吃仙药就能成仙的父皇愚昧可笑。现在他当了皇帝,把炼丹炉全砸了,但有人把现成的春/药献给他吃,已满足他对生育的崇拜,但春/药的毒性比丹药更厉害!更伤身体,他却对此欲罢不能,他取笑父皇,真是一万步笑一百步,还不如他父皇呢。陈经纪牢记魏采薇的叮嘱,把承乾宫护得水泼不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帮助李九宝养生安胎。初秋,丰城。一家胭脂铺盛大开业,店主是个女人,刚开业,生意清淡,老板娘无聊的坐在门口嗑瓜子,嗑了一裙子瓜子皮,看起来泼辣又风sao,丰胸细腰大长腿,不像什么正经良家妇女,倒是有些像洗尽铅华、从良的风尘女子。因此,路边行人里女人都不太敢进店看货,倒是吸引了一些男子打着为家里婆娘买胭脂的名义,进去看胭脂水粉,想要沾些小便宜。但是老板娘是个没有什么耐性的泼辣货,客人稍微多看几样货,就不耐烦了,把胭脂往柜台一扔,杏眼圆睁:“你有完没完,我这里全是好货,随便买一个回去,你家婆娘就会喜欢。你不买就别看,老娘可是正经人,想要打情骂俏,出门左拐,下一个路口就是。”这一天,丁巫走进胭脂铺,老板娘从一副“看破红尘”的厌世脸,立刻变成笑脸,亲亲热热的叫道:“大舅子来了。”第212章夫道丁巫拒绝有这样的妹夫!虽然在兴化城里打倭寇的时候,丁巫见过汪大夏更妖娆风sao的样子,甚至很佩服汪大夏甘愿为了铲除白莲教和倭寇牺牲色相的精神,觉得他太敬业了。但是,那个时候半夏和汪大夏没有名分,丁巫也没有把他当妹夫看的想法,事不关己,刀不砍在自己身上是不觉得疼的,现在汪大夏一口一个“大舅子”,丁巫浑身都不愿意,觉得他配不上自家妹子。丁巫问:“你都跟我的半夏妹子结婚了,身为人夫,定当顶天立地,怎么又扮成这个样子了?”汪大夏轻轻一叹,一副“逼良为娼”的无奈模样,“我也不想这样,可是,陆缨说教主赵全见过我的脸,万一被看破,你会有危险的。我要是扮成女人,就是走到赵全跟前他也不知道我是谁,不容易惹人怀疑。”听说是陆缨的要求,丁巫就没有意见了,问:“我meimei呢?”丁巫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就是陆缨,陆缨的判断准没错,汪大夏就应该扮作女人。汪大夏也想念着自己新婚的老婆,他被强行剥夺了婚假,被迫接受新任务的,说道:“她说要来丰城开药铺,我强烈反对,这里终究是敌国的地盘,太危险了,就说服她暂时留在戚将军身边当军医,等我和你约好时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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