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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厌恶的起源 (第2/2页)
面前,第一次对刘朝发火:“你还在这里坐着干什么?!快把裤子穿起来啊!” “弟弟...”刘朝傻笑着抬起头,手指一用力,拔掉了几根黑漆漆的耻毛。 一直因为好成绩和漂亮脸蛋而受尽班级同学追捧的小王子刘墓感觉自己的脸都丢尽了,恼羞成怒地重重一脚踹在了刘朝的小腿上,声音发颤:“起来啊!快点!” “弟弟...作业写、完了吗?我们、我们回家吧...”刘朝慢吞吞地站起来穿上裤子,内裤边因为粗鲁地拉上来,胡乱卷成了一团,明明很硌人他却不觉得,傻笑着捡起厚重的书包看着刘墓。 刘朝的发育很慢,十四岁也不过比九岁的刘墓高了两三厘米,看起来比刘墓还要瘦一些。 刘墓瞪着眼睛喘着粗气,觉得丢脸至极,周围同学探寻又同情的目光像利剑一样要将他刺穿。 “弟弟...”刘朝见他不动也不说话,小心翼翼伸手牵住了他的袖子。 一根粘在刘朝指腹上的耻毛黏在了刘墓的浅蓝色校服外套上,黑色的卷曲的毛发微微晃动,清晰又刺眼。 刘墓抬手一把甩开刘朝的手指,扭头就往楼下跑:“滚开啊、恶心死了!” 刘墓好恨刘朝的愚蠢。 白痴、白痴、白痴!!! 明明mama都说了不要把身体给别人看,为什么要被发现身体和普通人不一样,为什么要害我被同学嘲笑,傻逼傻逼傻逼!我为什么要有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废物哥哥!!! 从那天起,刘墓再也不留在教室写作业了,一打下课铃就飞奔出教室,一秒也不等,生怕傻乎乎的刘朝缠上来。 九岁的刘墓从这一天开始打心底里厌恶起了刘朝。 刘墓十五岁的时候,为了供成绩优异的他继续念高中,爸爸mama去外地打工了,临走时嘱咐他照顾好刘朝。 刘朝早就没读书了,九年义务教育硬是拖到了他成年才结束,他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打工,每天晚上十一点上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半。 同样的工作时长,抠门精明的老板只给他其他员工的一半工钱,但刘朝依旧笑盈盈地感激,因为能被接纳就已经很满足了。 二十岁的刘朝堪堪长到了一米七三,而十五岁的刘墓就已经有一米七八的高个了。 明明两个人长得很像,乍眼一看就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但刘墓就是比刘朝好看些。 他的五官排布恰到好处,锋利的眉毛杂乱无章地生长,将眼窝刻画地更加深邃魅人,双眼皮长睫毛以及高挺的鼻梁让他看起来像俄罗斯混血。 而刘朝的面部却更为柔和平坦,符合纯正的亚洲血统,单看是好看的,站在刘墓身边一瞬间就黯然失色了。 刘墓念书很轻松,就好像天生是读书的料子,几乎不需要在学习上花费多少时间就能轻而易举地在考试里甩掉别人二三十分,独占排行榜的第一名。 他和学校里那些所谓的社会哥社会姐混在一起,假装成熟的社会青年,故作老练地聚在一起抽烟,和漂亮的女孩谈恋爱,在凌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偷偷飙机车。 他交了一个性感柔媚的女朋友,女生已经高三了,还留过两次级,今年二十岁。 她家里很有钱,性格叛逆,不服从父母的管教和安排,脸上耳朵上打了好几颗亮晶晶的钉子,胸口有一大片的纹身。 她把刘墓带进了一个不一样的圈子,像毒品一样令人上瘾的圈子。刘墓的很多第一次都是在她那里,骑机车,抽烟,喝酒,接吻,zuoai。 刘墓很羡慕她,羡慕她生活富裕又自由无羁。 贫穷是刘墓唯一的缺点,噢,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他的白痴哥哥刘朝,限制了他原本自由的人生的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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