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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2/2页)
>“是啊,老大,是不是被虫子咬了?”太厚跟着附和。唐煜生摸了摸耳垂,淡淡地说:“浴室里太热了……”——接下来的两天,唐煜生他们一边照看患者,一边询问居民情况,同时还观察蚊虫、搜集耐药蚊虫样本。骆蒙跟在他们的身边,也学习到了不少知识。她偶尔坐在医院里的长椅上,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忍不住想,过去的自己是多么肤浅,在更广阔的世界中,分明还有许多更有意义的事情可做。直到身边有一道阴影挡住了门口的阳光,骆蒙这才从神游中回过神来。她一转头,看见唐煜生靠在椅背上,头枕在墙上。他闭着眼睛,眼底有淡淡的青色,脸上写满了疲惫。“还好吗?”她问。唐煜生揉着眉心,许久才睁开眼,轻轻吐出两个字:“没事。”“唐煜生,”她叫他的名字,“问你个事。”“什么?”“你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骆蒙是真的好奇。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但在选择的时候一定是有原因的。就像她选择了艺人这条路,就是因为云姐带她入的行。唐煜生虚虚地定了一会儿,似在脑海中搜寻那遥远的从前。然后他躬下身,双臂架在膝盖上,眼神没有聚焦地看着前方:“高二那年暑假,我在网上看到一个非政府组织招募志愿者来坦桑尼亚。我一冲动就报了名。结果家里人知道后不让我来,说这里乱,不安全。但我那时年纪小,反骨,家里越是说不行我越要做。于是背着家里人,跟着杨子意他们偷偷地跑来了。”于是十五岁的唐煜生,第一次以志愿者的身份来到坦桑尼亚。当时一起来的有十几人,他和杨子意分到一组,负责跟着医疗团队照顾当地感染疟疾的病人。那是他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疟疾这种疾病,而且这么肆虐、猖狂。或许是这段经历对他的冲击太过强烈,回国后,他便下定决心要为全世界消灭疟疾。得知他要报考这个专业后,家里强烈地反对。唐煜生从小成绩优异,一直是家里的骄傲。唐老爷子也早早为他预设好了未来,大学毕业后直接接管家族生意。但根扎在了心里,就再也拔不起来。高考时,唐煜生偷偷修改了志愿,如愿以偿地进入大学。再然后,他去美国读研、读博,一路走来至今。听唐煜生说完自己的经历,骆蒙心中有些触动。其实在来贝康之前,她对他有很多想象。研发组的组长应该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吧,却没想过会是那样一个清冷又傲气的人。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她知道唐煜生有他的理想和骄傲,信仰与追求。但始终是模糊的,朦胧的,像隔着一层水雾。如今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眼前男人的梦想逐渐清晰。她敬佩于他孜孜不倦的研究,也倾慕于他胸怀人类福祉的大爱。他是真正的科学家。骆蒙伸手从侧面抱住唐煜生,感慨万千:“我替这里的村民谢谢你,谢谢你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唐煜生没说话,任由她抱着,心里却有细密的欣喜在蔓延。他们做的研究,在外人看来是又傻又没有前途的事情,远没有做生意有前景。毕竟,沉下心来搞科研,是需要勇气和耐心的。就连唐老爷子至今跟别人说起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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