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9 (第2/2页)
是心病,他觉得自己的直觉没错。闻昔,说不定我是你的药。☆、第7章晚上回家的时候闻昔特意看了看时间,不到六点,这里面除了闻昔回家的时间,还有闻昔去超市的时间。闻昔所在的外企很人性化。早上九点上班,十二点下班,下午两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自行加班没有加班费,如果老板要求加班,会提前说明,并且会有餐补和交通费报销,不给加班费也不给年假的话,可以拒绝加班。闻昔每天只需要工作六个小时,但是闻昔在这六个小时内需要效率很高,如果拖拖拉拉,会完不成当天的工作。相对来说,有点像番茄时间管理。二十五分钟内精神高度集中完成任务,在下一个番茄时间开始之前,你可以自在放松。闻昔手上拎的是一袋有机蔬菜,还有牛rou。闻昔觉得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觉得吃饭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所以叫外卖和出去吃会简单得多,如果花费一两个小时做好丰盛的一餐,独自一个人吃,有时候会觉得孤单。没错,孤单,闻昔经常会去人多的广场,在巨大的喷泉下面坐着,看着眼前走来走去的人,绝大部分的人赶路的时候表情是麻木的。陈奕迅有句歌词,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时她觉得这是病句,可是仔细研究又觉得没毛病。因为人本来就很孤单。人是一种很可怜的生物,尤其是在自我意识萌发,逐渐长大之后。孤单成了常态,成了陪伴自己最久的东西。哪怕是最亲的亲人,最爱的爱人,也无法抹去这种孤单。真的是,百年孤独。闻朝经常对闻昔说,姐你应该多出去走走,看看风景,心情就不会老是这么闷着了。闻昔试过,一个人在路上,会遇到更多跟她一样灵魂孤独的人,彼此露出会心的笑,然后相伴一程,分别的时候挥挥手,祝彼此安好,然后再无联系。很多年前,闻昔参加一个叔叔的婚礼,当时他们要她做伴娘,闻昔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找自己,因为这个叔叔她除了过年的时候见几次,其他时间都是见不到的。她同意了,因为这个叔叔是个博士后,未婚妻也是博士后,博士后对还是高中生闻昔的很有吸引力,闻昔迫不及待想见识这些人物。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那就是他们看起来更有礼貌,更有涵养些——但也不是绝对,比如他的一个朋友反而大大咧咧的。闻昔作为两个伴娘之一和新郎新娘一桌吃饭,同桌的还有新郎的几个要好的同学。坐在闻昔旁边的也是一个博士后,虽然年纪差的有点大,但是他们聊得来,闻昔记得他跟自己碰酒杯的时候他是这么说的:“你这辈子可能只见哥这一次……”闻昔愣了几秒,然后啥也没说,啤酒一口干。他还说了很多,可是闻昔到现在连他的脸都想不起来了,只他的这句话还深深印在闻昔脑子里。十年了,闻昔真的只见过他一次。人一辈子擦肩而过多少人?闻昔突然就觉得很悲哀。水沸了,锅底的气泡一个个翻上来,水面滚着。闻昔把手工面放进去,盖上锅盖。等待面煮熟的间隙,闻昔开始处理牛rou。买来的牛rou已经处理过,半熟带血丝,闻昔不想多花几个小时处理生rou。一个人生活久了,花几个小时做饭就成了消遣,偶尔用来打发无聊的时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