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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票那货不是为了说晚安和送冰激凌。“你觉得我和他之间不对头?”狄安娜对自己骑士的心理变化,有种直觉的感应,“我会和他按部就班,谈一到两年或者更久的恋爱,没问题的话,最后结婚。我那个时代,贵族全都是政治联姻,用地位、血缘和权势决定一切。夫妻双方都可以有情人,互不干涉。其实我不喜欢那样。现在这个时代的爱情和婚姻,我觉得并没有进步多少,包办婚姻还可以责难父母家族,自由恋爱之下只能恨自己了……我不懂爱情。”现在的婚姻,依然要顾虑到双方的长相,身高,年收入,房产……爱情究竟是什么呢?她摸着自己的小桌,深沉厚实的触感,那是实实在在的,而爱情,却似乎过于虚无缥缈。“他是什么样的人?”金问道。“以前当同事和后辈看,觉得人不错,现在嘛……有一种崭新的感觉。”她无法形容。早上六点半,狄安娜准时起床,阿金已经不在了,他那种家伙不声不响就会离开,招呼都不打,他自己说是不喜欢离别的那种气氛……狄安娜发现笔记本摊开了放在床边,她查看了一下,每一页的右下角都画了小兔子(也可能是猫,富力士家的人似乎统一的缺乏艺术细胞),如果连续翻页,能看到兔子(也可能是猫)跳舞(也可能是拔萝卜或小猫钓鱼,金的画风相当自由抽象)的动态图。其实金·富力士走的颇为惊险,才走出一个街区,他就发现被跟踪了。身手不错,精妙的“绝”,远远地尾随,而且巧妙的利用了地形。——这是一个给儿子留下录音磁带“有本事你找我啊~”的男人!——这是一个给徒弟发话“想出师就来找我啊……”的男人!——所以说他其实在“不被找到”方面特别有自信的。随时放马过来吧!满血状态的金心里这么说,脚步和刚才一样,然后在转弯处发足狂奔打算绕到跟踪者后面去。金并没有立刻找到追踪者,不过他除了“不被找到”的才能,还有“找到别人”的才华。很多他的朋友宣称:金最臭名昭著的本领,就是他可以完全不管我们的死活,去做他自己感兴趣的事儿了!更多朋友说:他那时候怎么一时冲动说得出那种话(或做得出那种事)!他是傻瓜啊绝顶大傻瓜啊!那个时候我没有剁死他真是奇迹……金其实很能反省的,做错了就立刻道歉,不过他照样不时的做出能把人气死的事儿!“小子,别回头,否则就让你见识你迄今为止从未见过的黑暗。”金把右手搭在金毛的肩膀上。有一瞬间,手指下青年的身体散发着一种十分锐利的感觉……竟然能让金这种级别感觉到了慑人的压力。和凯特差不多,不,应该比凯特还要强一些。金这么判断。帕利士通知道前面的人会忍不住反追踪,所以他才故意露出破绽引着对方出手。硬接一招同时马上还击是他原本的计策,不过,他在双方碰触彼此的瞬间就放弃这个想法了。即使拼尽全力,设下陷阱,因为差距太大,帕利士通没把握在身后人手下捱上半刻。怎么搞的,竟然厉害到这种程度!让人身心冰凉的压迫感。“先生,你爱狄安娜吗?爱得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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