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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1/2页)
大拇指,夸它“龙行虎步,英雄豪杰”。果见穷奇露出得意之色,被梼杌追着乱咬。趁着穷奇与梼杌内斗,我和饕餮玩起了“捉迷藏”。饕餮十分聪明,我躲着不出来,它便也隐身不动,此时,谁先暴露身形,都必将受到致命一击。我拔下根发簪,捏了个诀,将它放得大些,抛了出去。发簪反射出的光芒让饕餮以为是剑光,于是它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着发簪凌空而出。它那对rou翅在地面投下巨大的阴影,暴露了它的位置,我抓准时机,银魄出手,狠狠地插入了它的前胸,一剑毙命。我先怒斩了混沌,后又诱杀了饕餮,最后我偷袭了梼杌,当梼杌受了我致命一击之时,它最后一个反扑,银魄被一击脱手,飞到了崖下。四大凶兽中,只剩下个穷奇。它此时形单影只,烦躁不安,我亦是精疲力竭,连剑也没了,再也打不下去了。最终,当我一个躲避不及,那穷奇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只一口,便将我吞进了它的肚子里。这是一个能让人压抑到绝望,又被绝望逼疯的地方,黑暗,潮湿,憋闷,狭窄,我没办法呼吸,即便呼吸,也只闻到血腥和恶臭,四周都是让人见之欲呕的墨绿色液体······我从小娇生惯养,爹娘并不曾让我吃过半点苦头,这一刻,我想过死。可是到头来,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心志让我始终倔强地试图绝处逢生。穷奇每日里用它体内的灵力来折磨我,我也拼命地用自己残余的灵力去折腾它,我一日不死,它痛苦一日,它一日不亡,我便多困一日。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困于穷奇的腹内,一过,便过了二十年。在这段寂寞到荒芜,痛苦到绝望的漫长岁月中,我终于梦醒雾散,心痛到了极致以后,放下爱恨,只剩下千帆过尽的沉寂。我与穷奇在长久的对抗之中,灵力此消彼长,我终于不知从何时开始占了上风,直到二十年后的某一日,它的灵力被我消磨殆尽之时,我终于一鼓作气,破体而出。当我凌空回首时,我看见庞大的穷奇爆裂而亡,碎在了尘埃之中,我的心突然有无比的悲凉。我总算是离开了那个可怕的世界,可是,焉知这凡尘俗世便不是另一个令人厌倦而心寒的世界。我九死一生地从上古四大凶兽的口下脱险之后,很快便得知了关于子煊的消息。他当年弃我而去,用一念草顺利修补了结界,并因此顺理成章地被立为储君。没过多久,魔君过世,他继了魔君大位,并很快册封大护法任冬秋的独女,自小与他青梅竹马的任翩若为魔后。我苦笑,为了他的春风得意,也为了我的落泊潦倒。当初我不顾一己安危,为他去取一念草,为的是魔界的子民,可那到底只是他的子民,与我何干;我为的是家国天下,可到头来,亦只是他的家国天下。我并不是那个可以陪他君临天下的人,我的一场生死豪赌,都只不过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我没有去魔界找子煊算帐,回蓬莱休养了几日后,便去了天宫领罚。既然已经爱错了人,便算自己眼瞎,人家夫妻伉俪情深,我又何必再去学泼妇骂街,自取其辱。我成年时一舞动天下那会儿,已可身轻如燕做掌上舞,在穷奇腹内呆了这二十年,自是更见消瘦。回蓬莱的那几日里,娘亲时常背着我抹泪,就连看见她素日里最爱的水晶虾饺也只能一口气吃下去两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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