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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第2/3页)
毋庸置疑,葫芦里的泉水让小傻子变得聪明了,而且还让白虎咪咪拥有了学猫叫的本领。想到这里,陆青的眼色暗了暗,也不知何时,他才能真正的拥有小傻子。以前没有恋人的时候丝毫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恋人就在自己面前,却不能就这么直接的吃掉,陆青表示这真是一种极大的煎熬。偏偏他每次还不能在小傻子面前表现出来自己色狼的一面,每天都压抑着,陆青觉得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绝对会忍不住的。他心里长叹一声,也罢,能忍多久就忍多久吧。小傻子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转头看到陆青就站在自己的身后,白玉似的脸蛋刷的一下就红了。他说了陆青是坏蛋,也不知道陆青听到了没有。见小傻子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陆青连忙道:“宝宝冷不冷,回去加件衣服好不好?”小傻子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觉得陆青一定是没有听到那句话,这才放下心来。不过开心过了头,差点就没忍住笑声,小傻子走在陆青的身边偷偷的捂嘴笑了笑,眼睛眯住的样子就像是弯弯的月牙一般。陆青给小傻子穿上厚棉衣,带着小傻子去食为天看看。昨天伙计们帮了他不少的忙,作为老板的一定要有些表示才行,陆青想起了酒坊里刚好有酿好的葡萄酒,便干脆让食为天的所有伙计们提早关门了半个时辰,围着数个炉子吃火锅,喝美酒。小傻子就坐在陆青的身边,眼巴巴的看着大家都有久喝,倒给自己的却是与平日里一般的茶水,闹腾着也要喝酒。陆青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是小傻子的眼神实在是太可怜了,再加上身边的人都在怂恿着说让小傻子喝一点肯定没事,只好点头应允了。小傻子兴高采烈的欢呼了一声,却发现陆青只给自己倒了那么小小的一盅。他试探性的用舌头舔了舔,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这种葡萄酒的味道跟白酒相差很多,喝起来就跟果汁一般,却比果汁更加香醇。舔了一口之后小傻子迫不及待的将整盅酒倒进了自己的肚子里,然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还要喝!”陆青无语的看着小傻子,觉得小傻子的眼睛里简直灿烂的冒星星,哪里还肯继续给他喝。小傻子扯着陆青的袖子不停的祈求着,正当陆青要忍受不住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打断了两人之间的嬉闹。陆青神色如常的抬头,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正是前些日子不请自来的一个姑娘。为什么说是不请自来呢,因为这位名为胡蝶的姑娘主业是弹琴卖唱,一般常驻与各家酒楼。食为天是芳林县最火的一家酒楼,自然也会吸引此女的注意力。她每天在食为天的厅堂里卖唱探亲,一天给食为天上缴一钱银子,剩余的都自己留着。陆青见此女也算是安分守己,便同意了她来食为天卖唱挣钱。这种职业本来是应该经常换地方的,不过也不知这胡蝶是不想再继续兜兜转转了,或是看食为天的生意实在太好,总之直到现在都没有走人。平心而论,胡蝶的容貌在女子中算的上是美人了,与那陆府的陆珊珊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美人谈钱唱曲,很招人喜欢,每日也能赚上不少的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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