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9 (第2/2页)
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死者陈歌,男,三十一岁,生前是一家国有中小企业的商品部经理。与妻子钟香巧育有一儿一女,在京市有一套房子,生活可谓是幸福美满。根据钟香巧的口供,10月13日陈歌在下班后与同事三人一起去饭店吃饭。调取陈歌公司的打卡记录,显示陈歌与其同事在晚上20点时就已经离开了公司。陈歌与同事吃饭的餐厅是距离其公司不远处的一家家常菜餐馆。餐馆正对着长兴街道的摄像头,从摄像头中可以清楚看见,20:10左右陈歌及其同事进入餐馆。大约1个小时后,4人离开餐馆,此时摄像头显示时间为21:20。离开餐馆后,陈歌往家的方向去,而同事三人也各自回家。傅康乐与苏慈均有不在场证明,其家人以及小区中的监控可以显示,这两人在饭后就直接回到了家中。而喻卓住的是老式小区,并没有安装监控摄像,他的家里也没有家人为他证明。喻卓没有不在场证明。死者陈歌于21:50分消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摄像中,此后再没有在周边任何监控中发现陈歌的身影。法医推断陈歌的死亡时间为晚上22点,距离陈歌消失仅过去不到半小时。陈歌的手机中有两通电话,时间分别在21:40和22:50。拨打人均为死者陈歌的妻子钟香巧。第一通电话被接通,通话时间为3分钟,第二通电话并未接通。勘察案发现场,确认工地为第一现场。尸体周围无挣扎搏斗的痕迹,尸体中也检测出了过量的还未代谢的酒精,证明死者生前的确是有过量饮酒的事实,与同事三人的口供相吻合。现场遗留的物品只有死者的手机,死者的钱包以及身份证,现金和卡都完好地保存在死者的身上。初步推测死者并非死于抢劫。当晚与陈歌一同吃饭的三人均被警方传唤。傅康乐,与陈歌同期进入公司。在竞聘公司商品部经理一职时落败于陈歌,曾在私下与公司同事抱怨。喻卓,陈歌的下属。陈歌生前对他十分严厉,数次辱骂于他,喻卓对此怀恨在心,并发泄在互联网上,记录下陈歌谩骂他的每一件事。苏慈,陈歌的同事。苏慈是陈歌在公司为数不多的朋友,平日里与陈歌交好,与公司其他人的关系也都非常好,是一个公认的老好人。以上三人,除了喻卓,剩下的两人在22:00到23:00之间均有不在场证明,可以排除嫌疑。喻卓被暂列为第一嫌疑人。据钟香巧口述,陈歌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对老人对孩子都是极好的。平日里他们一家和邻居的关系也都十分和睦,没有结过什么仇家。由此可以推测,陈歌并不是死于仇杀。根据之前的线索与证据,似乎意外死亡才是这起案件的最佳解释。可新发现的血迹证据却又将这一案推向了更扑朔迷离的环境中。在21:50到陈歌死亡的这段时间里,陈歌到底有没有见过什么人,又或是遇到了什么人?一旦确定了陈歌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谋杀,那么案件相关人员的口供和不在场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