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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1/2页)
。顺便可以了解一下四川文化。”虽然江泓澄是这么说,但是林遇江心里明白主要原因还是江泓澄答应了自己,江泓澄答应的,都会做到,他就是这样一个一言九鼎的人。里居然还把他写成被男人上的人,他明明就是男人中的男人啊!这更加坚定了林遇江心中将来一定要帮江泓澄找个好对象的想法。林遇江mama虽然是四川人,但并非成都人,所以林遇江从未来过成都。他和江泓澄的成都之行非常愉快,一起吃过了麻辣兔头、甜水面、叶儿耙,走过了宽窄巷子,参过了武侯祠,逛过了春熙路,赏过了都江堰,还和大熊猫基地的熊猫宝宝相隔玻璃合了影。林遇江时不时就把江泓澄换出来体验一把自己正在享受的快乐。他的微信里也新存了一大堆人的号,都是搭过讪或者共过路的路人旅友。按照林遇江的性格,他是不可能一个人出来旅游的,即便一个人,走不到半途一定会聚上几个新认识的朋友在一起玩,但是这次为了时不时能让江泓澄出来也一饱口福或眼福,他拒绝了好几个聊得来的半路朋友。“临行前的最后一站,一定要体验一把成都的夜生活,全国顶尖的酒吧文化。”这是之前聊过天的朋友的说法,不过江泓澄从来没说过,攻略上也就没有林遇江的选择,不过既然来都来了,肯定得逛逛。林遇江想,江泓澄八成是觉得他还小,不想让他来泡吧。但是其实大学里林遇江就已经和大学室友寻新鲜,去过几次酒吧,后来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可是,顶尖的真正酒吧文化,这几个形容词,把林遇江这个内心有些躁动中二的22岁青年给彻底迷住了。瞒着江泓澄,偷偷去一下,应该不要紧。于是他就在著名的兰桂坊酒吧丛林中挑了一家看起来格调比较高的酒吧,名字是外语看不明白,但里面传来的摇滚热歌听得人心飞扬,他颇为兴奋地走进去。里面的装潢就像一座精致的宫殿,但气氛简直嗨翻了天,温度比外面起码高上五度!晃来晃去的变色灯光下人头攒动,台上乐队疯狂地弹奏着他们的乐器,主唱扯着嗓子高歌。台下的人或在摆满灯光下晶莹剔透酒瓶酒器的长吧台点着酒,或坐在卡座沙发上喝酒聊天,或在舞池纵情地和他人一起跟随音乐摆动身体。林遇江像个土包子一样,脸上嘴角合不拢,一直挂着情不自禁的笑容,微微张着嘴,睁大了眼看着这一切,身体也不自主地轻轻摇摆起来。他不知道他现在这副样子就像只初次踏入未知丛林,没见过狼的傻羊羔子,还是看起来超级鲜嫩可口的那种。所以很快就有人盯上了他。“嗨。”刚一入座,就有位穿着制服的帅气酒保笑着给他端上了一杯酒,他指了指八点钟方向的座位上的一个男人,说道,“先生,这是坐在那边穿白衬衫的那位先生送您的一杯马丁尼。”林遇江转过头去看,那位送他酒的白衬衫帅哥朝他笑眯眯地敬了敬手中那杯酒,左耳耳垂下的那颗耳钉在灯光下闪烁着银光。有点酷,看起来就像玩摇滚的,林遇江突然也心生戴耳钉的想法,不过扎耳洞会痛吧,而且这还是江泓澄的身体,算了。林遇江笑着朝那人喊道:“谢了兄弟!”没想到这么一喊,那人就端着酒过来了,之前隔得远又在灯光下看不大清,走近了才发现这位年纪看起来三十岁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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