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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奔作者:不存在的荷德森文案:年上,攻第一人称。-原创-BL-长篇-完结HE-第一人称-骨科01我跟晏阳的这段故事有个最俗套的开始。13岁我才被领进家门,或者说,是被领进他的家门。那会儿我穿着老邻居家的哥哥不要的旧校服,被一身少爷打扮的他热情地拉住了手。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个画面是最刺激我神经的。晏阳是我弟弟,打从他出生我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但直到我走进他的家门才第一次看见了我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究竟长了个什么样的脸。事实上,我2岁的时候我爸妈离婚,我跟着我那个疯疯癫癫的妈一起生活,直到6岁才知道原来我有个活着的爸爸。不过那个时候,我爸已经有了新的家庭——新老婆,一个精神正常的老婆,除此之外,还有个比我小3岁的儿子。我爸跟我们是不相往来的,不过每个月他会定期打款,用来做我们的生活费。法院判的那点生活费对于现在的生活来说实在有点儿少,加上我妈离婚之后整个人处于半疯状态,我能顺利活下来,顺利读到中学,多亏了左邻右舍的好心人。我妈从来不给我好好做饭,我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但这“百家饭”里,不包括我爸家里的饭。从小到大,我的吃穿用度都是捡别人的,邻居家有个大我2岁的哥哥,他淘汰下来的东西就都被送到了我家。我没穿过新衣服,过年的时候别的小朋友都换上新衣服出去玩,当然我知道,玩是其次,炫耀才是本质,而我穿着别人的旧衣服盯着我妈不让她摔东西。日子就这么过了13年,习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我妈死了,自己跳楼死的,那天我放学回来走到楼下,邻居家的爷爷跑过来捂住我的眼睛。我的那些邻居都挺疼我的,但我的亲人从来没疼过我。我妈死了,我需要新的监护人,就这样才终于被我爸给接了回来。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一定离得很远,远到他这么多年都没法来看看我们。后来我坐着他的黑色轿车来到他家才知道,我跟他的距离只有半小时的车程。黑泥沼泽地和幸福甜蜜的花园,中间只相隔半小时车程。我为此,恨得牙痒痒。人学会憎恶真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只要让这个人知道原本他可以不用过苦日子。我爸来接我的那天,我收拾好了行李,很简单,只有一个书包和几件衣服。我爸说:“你就背著书包走吧,那些破衣服别要了。”破衣服?确实是破衣服,我就靠着这些破衣服遮羞呢。最后我还是把它们带着了,因为这个,我爸还抱怨了一路。他不仅抱怨被放在他车上的那些破衣服,还有我身上这套。旧、袖扣磨得都破了,裤子不知道洒上了什么,还有脏兮兮的水印。我说:“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给我的时候就有了,洗不掉。”有些东西就是洗不掉的,就像我那时候开始滋生的对我爸的憎恶。但憎恶归憎恶,我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从小到大,我最会看人脸色,最会讨人欢心,最会见风使舵,最知道想把日子过下去得用什么样的表情去对待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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