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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2页)
好处。林至行觉得新鲜,他要把钟秀这颗奇怪的心剖透彻……沉默了会儿,钟秀忽然说:“我饿了。”他一整天就吃了个面包。林至行问:“想吃什么?”“蛋炒饭。”钟秀回答。林至行说:“等着。”钟秀见他挽起袖子,套上围裙,站在开放式厨房里很熟练地摆弄厨具。没一会儿,钟秀就闻到了香味,肚子没出息的叫。他循着味道过去,隔着餐桌观察林至行。这个男人美貌,成熟,有魅力。充满危险。钟秀怕他,不想接近他,可每次却又召之即来……挺下贱的。林至行往锅里散了把葱花,接着起锅装盘,将炒饭端到钟秀面前。里面放了火腿、冬菇和笋丁,已经远远超过了钟秀要求的蛋炒饭的范畴。不知道为什么,钟秀忽然没了之前的拘谨,拿起勺子大口吃饭。他对食物有种长久以来的敬畏感,不管喜欢不喜欢都能塞到肚子里去。对于他来说,东西没有好吃不好吃,只有能吃或不能吃。这是老爷子从前总说的一句话,现在成了钟秀的生活哲学。林至行坐在他对面,纠正他的吃相:“慢点吃,肚子自己会饱。”“习惯了。”钟秀放下勺子,眯起眼睛笑。这是小时候的习惯,不吃快些,同学们就要对他饭盒里的东西评头论足,说他捡人剩饭吃。也难怪,那会儿钟秀的东西几乎全是捡来的,衣服,书包,鞋子,甚至还有一双破了洞的羊毛袜。可唯独每天吃的饭菜是老爷子早起做的,钟秀不想听人说那是捡的。后来,实在烦了,他就端着饭盒去厕所里吃,站在隔间里飞快吃完,听到上课铃响才回教室。逃避久了,就忘了吃相,长大了想改,好像也不太能改过来。第20章钟秀吃光了最后一口饭,捧着盘子说饱了。唇角沾了半粒米,被林至行拿下来,喂到他嘴里。“不要浪费。”声音很沉,充满了情色的味道,完全是在调情。钟秀配合他,伸出舌头舔掉指尖上的米粒,乖巧的卷入口中。挺勾引人。林至行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蠢的时候憨傻,这时又像只要吸人元阳的妖精。粗暴的将钟秀拉到身边,按在餐桌上要扒他的裤子。吃饱了,得做些能帮助消化的事。钟秀推他:“先、先洗澡。”话都说不稳,妖精一下子被他逼回了原形。林至行挺得意,咬着钟秀的耳朵说:“那一起吧。”一起洗澡哪能安生,在浴缸里弄了一会儿,到底也没好好洗干净。钟秀求他:“床上去吧。”林至行说:“好。”然后拿浴巾一裹,就把人抱了起来。挺轻的,还挺瘦,胯骨膈人。扔到床上,林至行像拆礼物一样扯下浴巾,埋头审视钟秀的身体。之前几次他没上心,今天才发现钟秀皮肤挺白。是那种透明的白色,通透好看,让人想在上面留下点的痕迹。林至行平日衣冠楚楚,还曾是个拿笔杆子的知识分子。旁人难以想象他在床上的残暴,只有同他睡过的人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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