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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1/2页)
也是为了吃饭,但主要还是,想看看叶哥。”最后几个字越说越小声。这句话单独拎出来看其实是没有问题的,只要说的人说得坦坦荡荡就可以满是纯粹的兄弟情,但问题在于,霍可乐说的一点都不坦荡。他面红耳赤,眼神飘忽,满脸都写着自己也不甚明了的做贼心虚。这就不是纯粹的兄弟情了,这是社会主义的兄弟情。这边霍可乐自己还没懂为什么好端端一句话自己说出来总觉得哪哪都不对劲,那边的叶夜却是先一步明白了过来。叶夜感叹地看着对面的霍可乐和系统说:“这我真没想到。”系统:【可惜您并不喜欢他。】叶夜疑惑:“谁说的。”系统:【?】叶夜:“?”系统:【您当初自己说的。】叶夜想了两秒:“那我现在喜欢了。”系统:【......您还真是善变。】叶夜欣然接受这个评价,并且和系统说:“你明明早知道的。”他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可以有很多,因为那人的眉眼动人,因为那天的阳光正好或者大雨如瀑,又或者——那是个对自己情窦初开的小朋友。叶夜笑眯眯地转了转手中的铅笔。第44章离婚吧我有别的狗了12叶夜有时候还是会想起自己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人在情窦初开的时候总是更容易被比自己更成熟和温柔的人所吸引,叶夜也一样。那时候叶夜刚上初中,懵懵懂懂地刚刚有了性别意识,就碰上了隔壁搬来准备考研的大学生。那段经历从现在算来实在是有些过于遥远,叶夜也已经根本记不清他和大学生是怎么说上了话,又是怎么抱着作业跑到了他的家里请求对方为自己补习,但叶夜仍然清晰地记得对方坐在只开着盏黯淡台灯的书桌前,温声为自己解释数学题的模样。那个大学生的眉眼浸在灯光之下,就像是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白色沙滩,十二岁的叶夜懵懂地看着,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中横冲直撞。就像是一张白纸被不知道哪来的手给揉皱成一团,即便此后再展平,也回不到最开始的模样了,情窦初开的叶夜在第二天起床洗裤子的时候,也明白了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其实后来回想起来,二十七岁叶夜可以肯定那个大学生只是一个脾气温和又长得好看的普通直男,但那时候十二岁的叶夜满身初生牛犊的莽撞,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问,天真浪漫地学着电视剧准备了礼物布置了蜡烛,又反复彩排了告白的说法,最后在情人节当晚把那个可怜的直男给吓懵了。当然了,这个故事的结尾当然是大学生尴尬婉拒择日搬家,不过这个并不重要。叶夜想起这件事的原因,是因为霍可乐早就唐突迈过朋友界限的亲近和关心,如果换作是原主,大概已经把霍可乐打出去了。不,叶夜并没有说霍可乐的过度亲近和关心不好的意思,与之相反,叶夜十分乐在其中。正如大学有人问起叶夜“你喜欢的和喜欢你的你选哪一个”时,叶夜满头雾水地回问的那句“不能都要”吗一样,无论是追与被追,叶夜都同样地开心。他喜欢心上人被步步攻陷时渐渐泛红的脸颊,也喜欢爱慕者在小心翼翼靠近时战战兢兢的眼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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