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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6 (第1/2页)
,让岑寂带他们去体检,安排后天手术。丛老头巴不得尽快手术,用他的话说,是死是活给他来个痛快的,言辞之间倒像电视里的土匪。寻聿明亲自给他抽了脑脊液,送到实验室化验后,提取出游离基因,编辑完将一部分通过腰椎穿刺送回体内,一部分附着在支架上。手术那天,寻聿明在他颅骨上开了一个小洞,第一次采用微创手法进行了移植。结束后,他又在病房外守了两天,由于病人年纪大,身体各方面情况不如年轻人,苏醒时间也更长。庄奕实在等不住,不管他醒不醒,直接订了飞柏林的机票。得知寻聿明患病后,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在火上煎熬,仿佛有把小镊子时时牵引着神经,说不上多痛,也未必紧急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没一刻能安心。离开那天是周六晚上,庄奕一早做好外公的思想工作,谎称寻聿明出国交流,顺便陪自己去伦敦看祖母,又嘱咐小杨他们好好照顾外公,然后带着三只大行李箱,开车去医院接寻聿明。丛老头还没醒,这是实验室现阶段研究的最后一步,大家都既紧张又兴奋,岑寂他们六个一有空就来病房外看看,问几句“醒没醒”“怎么样”。庄奕到的时候,寻聿明正在值班室换衣服,走廊里气氛凝重:丛焕抱着肩膀来回来去地踱步,片刻也闲不下来;丛烨抽完烟回来,便在长椅上默默坐着;岑寂和蘑菇头过来瞅一眼,知道没结果,又赶着回了门诊楼。“走吧。”寻聿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庄奕拍拍他,搂着他肩膀带他去乘电梯,“反正你已经交代了岑寂他们,不会有事的。”寻聿明无奈地叹了口气:“安格斯果然没说错,我确实缺乏宏观意识,神经外科是个精细活,心胸外科才更需要大局观,所以我一直对这方面的关注太少。”就像这次,他如果早将目光放到整个人体身上,而不是只局限于神经外科,或许早已想到血液科的方法。电梯开到一楼,寻聿明走出大厅,寒风瞬间涌上,冻得他一个激灵,心也更沉了。二人走到停车场,庄奕给他系上安全带,自己绕到驾驶室坐进去,也不打火,反而招招手,示意寻聿明侧身过来。“做什么?”“抱抱你。”庄奕摸摸他脑袋,隔着中控台,将人搂进怀里,“别对自己这么苛刻,你已经足够优秀了,没人能做超人,这不公平。”“我知道。”寻聿明埋在他胸前,依赖地蹭了蹭脸颊,“但我总觉得还能更好,还能再进步。”“那也要量力而行,别太累。”庄奕抱着他揉了揉,望向他黑暗中亮闪闪的眼睛,“我会心疼的。”作者有话要说: 丛烨是下本的攻,收藏隔壁获取更多斯文流氓丛美人的信息>_-实验内容其实大大缩短简略了,毕竟是,现实中科研人员往往需要经年努力,当然也有忽然发现新大陆的时候,但也需要反复试验。明明取得的只是初步成果,未来还会持续研究。第111章看病(一)刚上飞机,寻聿明便将电脑打开,贴上防偷窥膜,开始聚精会神地打字。庄奕拉开随身行李包,取出他的小熊毯子给他盖上:“我们有多久没一起出远门了?”“上次出远门是去开罗。”寻聿明瞥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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