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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绛闾是不认识的。”老御医打开了药箱,从中取出一株碧绿的蓬草放入狼王的掌心,“蓬青虽生长于云汀之上,却并不难得。难得的,是蓬青之毒的解药,朝暮。”狼族的领地上有条自天山而来的河流,千万年来经流不息,滋养着草原上的芸芸终生,被狼族人奉为神水。神水的支流遍布广袤大地,终日里无声浸润着万物,唯有在一处高地改了流向,略微向外延展两岸形成了大片宽广的水域。臂弯环绕的中央,浮着一方烟云缭绕的汀州,其上草木茂盛,郁郁青青。蓬青不过是云汀中央的一株蓬草,虽具有毒性却十分微弱。“朝暮是蓬青的花朵,也是蓬青之毒的解药。”老御医沉声道,“然而这花每十年只会绽放一日,朝生暮死,才有了‘朝暮’这个名字。”牧铮攥紧了手中的蓬草,轻声问道:“朝暮上一次开花,是什么时候?”“臣记得,是六年前的事情了。”作者有话说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是为朝暮,是为蓬青。流羽该(生孩子)回家了惹……今天睡了一会儿,现在才更文(╥╯^╰╥)非常感谢小天使们的投喂和包养,哈特到了第四卷,也就是下周,一切都会向HE大步前进的。毕竟有球球了(羞)爱你们哒,再坚持一天,国庆节就到啦(*^__^*)第三十章火海“血,是血!!快,快去请御医来!!”“杀了……杀了那蛇!……”“已经丢进火盆里了,大妃,您先躺下。”“我的眼睛!眼睛还……”大妃牧珊口吐鲜血而亡,临死前连叫了两声“眼睛”,和绛闾之死不尽相似。狼王得知之后,以瘟病为由封了永馨宫,并抓了近日来进出过此地的官宦十余人,幽闭在了慎天司的地窖里。漏网之鱼,只有一名当日出宫采买的女官。不过慎天司的新任主事认为此人无足轻重,缉拿的布告挂在城门上十余日后便不了了之了。狼王大妃之死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草原。驻守在冰河一线与胡哈尔草原的十八部落中有六部当即反了,牧珊的父兄集结了三万兵马自立为王,浩浩荡荡便向王城开拔。其余十二部中,有五部宣誓效忠牧铮,其余七部则按兵不动继续观望。这一年,牧铮也不过二十岁罢了。狼族男儿在他这个岁数,大多已育有儿女。先前牧珊专权悍妒,无人敢把自家女儿送来;如今牧珊一死,七部不见出兵,倒是先驱赶着马车来王城提亲了。“不见。”牧铮双手架在沙盘旁,头也不抬。“王上,”左丞苦口婆心地劝道,“无论您是否中意那女子的相貌,无论您最终是否会娶她,她可都是福岳大人的女儿,代表着五千骁勇铁骑啊。您至少应当见她一面,否则让福岳大人知道,已为您是故意轻慢可就糟了。”牧铮神色纹丝不动:“王城中有我母妃坐镇,部落首领送来的女儿你直接带去见她。”牧铮的母妃不过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妇人,根本左右不了狼王的心意。为今之计,只要牧铮愿意多纳几个妃子,北境的危机便迎刃而解,麾下的兵力亦可全线西调。狼王一向深明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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