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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里,他跟在赫伯特身边,隐藏在齐腰高的干草中。风吹得粗糙的茎叶扑在他的脸上,痒痒的。一支蜿蜒如蛇的队伍沿着河水慢慢靠近,他们很是警惕,即使在夜间前行也毫不交谈、不发一语。直到那支队伍最前的人一脚踩上了埋伏在泥地中的一个士兵的肩膀。而后,一剑自下往上狠狠刺入穿出。场面很混乱,人们仅能凭借事先约定好戴在脸上的布巾辨认敌友,他们偷袭前先搞了块布遮住脸,并不是简单地遵从盟友中一队人的本土迷信——被杀死的人看不见杀人者,就只能老老实实咽气,否则就会变回邪恶之物报复寻仇——而是为了这种混乱之中,尽可能地减少误伤。把熟人安排在连续的伏击点的好处也在于此,即使有一两个不脸熟的,你的队友也会认识你其他的队友。三五把刀剑一起挥动,单人双手又能抵挡多少?莱奈尔握着短剑,并没有认真地砍下去,他不想挤上去肆意劈斩。反正赫伯特会杀够数量的。明明不喜争斗,但杀人却毫不手软,几乎不像是第一次。手很稳,瞄准脾脏肾脏的位置,一刀捅进柔软的部分,再出来后满满的血沿着刀锋滑落得像雨滴,插进另一人的身体里。太红了。很久以前他喜欢这样的红色,用牙齿撕开猎物的咽喉看到这样的红色意味着可以饱饮温热的水流,咸咸的,挺好喝,尤其是在冬日雪后的山林,丽莎拖回来的猎物那一点暖暖的血水总是那么贴心——让他感觉,可以活下去。直到某一天丽莎追上了一个金发小男孩,想把他咬回家给他做食物,却没想到那男孩爬树太有一手。他趴在树枝上,指着自己,发出“我”的音,指着丽莎,发出“老虎”的音。教会他言语——其实他大概也会说一点,在三岁前。告诉他,作为一个人类,直接喝生血是很不健康、也不文明的。他从沐浴在鲜血中的野兽慢慢变成人类。但他看到人类如此自发自愿地沐浴在鲜血之中,神情狂热而喜悦。他抬头看向梦境的天空,这只是前天发生的事的幻影,真实的环境中他不应该在红得发黑的天空中看见血色的龙的剪影,沉沉地凝聚在他的头顶,又如闪电般游离而去。嗜血的本性,是为了给龙表演而培养的,还是天生而来龙顺便欣赏的呢?赫伯特看见莱奈尔睡得熟了,眼珠子不安地在眼皮下滚动,叹了口气。他已经很注意保养武器了,也反复提醒了队友们杀人时不要惊恐、注意姿势。惊恐地砍人肩膀、胸肋骨、头盖骨,杀得慢,容易被反击不说,还会让珍贵的武器卷刃,尽管战斗完后可以用敌人的武器凑合补充,自己的刀剑还是更称手。为了效率和安全,三到五人一组,齐心协力斩杀一人后再谋其他,更为安全。这不是单人比武竞技,如果可能,把敌人用长枪捅成刺猬都要安全得多,这些天光是处理队友们的伤口都让他相当犯愁——运气算不错的是,他们目前的重伤者是盟军里最少的。但他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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