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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也没有了熟悉的身体可以依靠。☆、第十二章对社会事务不怎么感冒的维希,在大学里只加入了文学社。是一个新成立的社团,名字叫“未完成”。社长是与罗澍相熟的一名学姐,听说维希学过画画(其实只是在小学学过一年国画),又很爱看书,所以极力拉他入伙。在对方的请求下,维希只好将自己高中时创作的几首自由诗稍作整理,发了过去,结果不由分说“被委任”了同名社刊的责编。征稿的海报一出,维希的工作就多了起来。他认真地审读每一篇稿件,大多会附上细致的评语,然后有模有样地在末尾署上“未完成文学社编辑部”。虽然时常碰到文笔浅薄又自命不凡作者,但他并不介意,开会的时候也异常耐心。渐渐他的好脾气和负责任就被大家所公认,因为身边编辑集团号码和电子邮箱都是公开的,也开始有女生将情书鱼目混珠进来。维希的态度依然平静,比较郁闷的是罗澍。虽然为了紧跟对方的步伐,他一直呆在社团里打酱油,偶尔帮助一下活动策划。但维希的受欢迎令他心下不爽,他还是喜欢独占默默无闻的他。有一回文化史课上,罗澍偷偷用Touch看了一部朋友很久以前推荐给他的电影。里面男二号有段soliloquy:“Ihavetoremindmyselfthatsomebirdsdon’tmeantobecaged.Theirfeathersarejusttht.”紧接着他又说,“Andwhentheyflyaway,thepartofyouthatknowsitwasasintolockthemup.DOESrejoice.Still,thepceyouliveinisthatmuchmoredrabaythatthey’regone.”当时维希就坐在他身旁,认真的在密密麻麻的课本上划杠杠。他新配了眼镜。度数不高但因为看黑板上的小字总有些吃力,可能是最近电脑用的比较多的缘故。框架还是自己亲手给挑的,半黑框的记忆架,轻巧耐用。维希的脸型窄下巴尖,戴上眼镜显得更斯文了。罗澍一盯着他看就有点收不住。总觉得越接触这个人,越被他的好气质所吸引。那清爽的皮肤,总让人有把它们变得火热又滑腻的冲动……“你怎么了?”“……没什么。”眼下屏幕中的男主角已经从肮脏的臭水沟里爬了出来,在暴风雨的洗礼下恣意地呼号。“对了,杂志弄得怎么样了。”“还剩老师那边的卷首语,封一到封底都没弄好。”维希无意识地拿笔抵着唇下,“那些东西你有熟人?”“没有。”罗澍黑线,“这样,你去问问吧。”“你认识艺术设计的人?”“不认识,不过,”路德掰了掰手指,“总有人认识吧。交给我吧。”维希感谢地点点头,“那你下周之前给我消息,如果找不到还有时间再想办法。”“明天就给你消息。”他咧嘴一笑。这天吃过晚饭,罗澍难得没有去串门。乖乖坐在桌前,打开笔记本,开始搜索做杂志封面的的素材。他以前帮爸爸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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