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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尽欢文案:主角受没有XXOO就有包子的故事。内容标签:生子江湖恩怨三教九流天作之合搜索关键字:主角:神医、剑圣┃配角:戏精、包子┃其它:生子第1章我和男神是邻居我住的这个山谷两年前是没有名字的,而且只有一名住客:我的男神两年后我住的这个山谷有了两个名字,一个是因为我的男神,一个是因为我。江湖传言说“剑圣隐居于无名谷”,所以这个山谷有一个名字叫“无名谷”。江湖传言又说“莫灵常居于忘忧谷”,所以这个山谷还有一个名字叫“忘忧谷”。我之所以要说这些,只是想表达一句话:我和男神是邻居!我只要每天往院子里那么一站,就能看到男神在隔壁院子练剑。经过我两年以来的观察,我觉得我要是一只会法术的妖精,一定能幻化出一个几乎和男神一模一样的化身来!包括男神后腰上的两点胎记!我对天发誓男神的胎记绝对不是我偷窥来的!是因为男神某一次练剑出了个小岔子,我眼疾手快地跑过去乘人,哦不,帮忙!由于我的气场太过温和,一点点所谓的杀气都没有,男神大概早就把我给无视了,完全没想到我上去就给他下了两针。虽然我得手了,你们别以为我这种小人物能把男神弄死。因为即使陷入昏迷,男神依旧是有内力护体的男神,只要我有那么一点害他的念头,肯定就要被他的护体内力震开,我没有被震开,说明我要做的事情对男神来说是无害的!可以接受的!所以我成功地给男神把了几次脉,也成功地把男神的身体检查了个遍!没错,就是脱光光的那种。也许是我把男神的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给治好了,男神觉得挺满意就没有和我计较这件事情。又或者是他懒得分出时间来和我计较这件事情。我希望是前者。虽然从那以后我再没有成功靠近过男神半米,但我并不后悔。每年八月初七男神都要去找人切磋,今天是男神启程的日子,我打算跟他一起出去,顺便给自己找个传人之类的。我的轻功应该算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吧,男神的轻功比我还要好上一些。但是男神从来不会拿轻功去赶路,所以我不需要用尽全力就能跟在他半米之外。男神一身青衣干净利落,而我为了村他决定一身红衣雍容华贵。我两落地的时候村里买马的马夫都吓傻了!哪怕他通过小道消息得知今天剑圣会在附近的村子里卖马并做了半个月的心理准备。你若非要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只能告诉你我上个月被迫成了某某教的护法。每隔几天就有一堆“小道消息”传到我手里。虽然我不是自愿的,但在看不见男神的情况下还是能用来打发时间的。男神在马夫的茶桌上放了几两银子就径直去找入眼的马了,我也乖乖地去找了一匹。因为我知道就算我可以很不要脸地申请同乘,男神也会因为可能耽误他赶路的时间而拒绝我,对此我感到很悲伤。男神不爱理人,却也不会无缘无故伤人,哪怕是你一路跟着他甚至夜宿荒郊野岭的时候在他这里蹭吃蹭喝!我感觉我发现了新大陆!当时我看见男神在熟练地找树枝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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