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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2页)
这样一去不回的年轻人。因此他们一直没发现她失踪。另一具尸体是麦克·塞西尔,镇上小报的记者,写一些类似于“猫困在树上爬不下来,惊动消防队”之类的事情,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写出大新闻的梦想。他是小镇上的另一种年轻人,——曾在大城市生活过一段时间,但是搞砸了,于是灰溜溜地回来,做了份不怎么样的工作,但仍然满心不甘。发现他们时,这两位年轻人都变成了沼泽中腐败的死尸。因为天气已日渐寒冷,两具尸体的腐败程度不算太严重,能顺当地完成尸检,而非只能在碎骨头上做文章。要知道在鸟骨沼泽那种地方,死尸就是一顿大餐,不出一个月,恐怕就只剩骨头可查了。而从残破的尸体上,他们震惊地发现两人的心脏都被挖了出来,然后有人又细细地缝上了胸腔的切口。这和六年前的那桩“挖心杀手案”一模一样,其中缝合的细节也如出一辙,这些细节甚至是警方从来没有向外界公布过的。休斯对这桩旧案可谓耳熟能详——那桩案子大致上是说,一位叫艾迪·霍德尔的牙医杀死了至少九个人,挖出他们的心脏,再把尸体缝合好,打扮妥当放置在路边。这桩案子当年就是由伦纳德负责的。那时他还年轻,是联邦调查局里的明星人物,意气风发,前途大好,当时已有三具横陈在外的尸体,所以当他接手挖心杀手的案子时,媒体一派欢天喜地。伦纳德的工作卓有成效,成功地总结出了那人的犯罪特征,在报纸上和罪犯“对话”,一次甚至差点就把他引入了陷阱。总之,他紧紧跟上罪犯的脚步,而一旦被这样的探员盯上,即使你智商高达一百五十,也是难以甩脱的。可是不知怎的,那人反过来盯上了伦纳德。照电影里的说法——没错,这事到后来拍成电影,挖心杀手自视甚高,只杀死普通人已经无法满足他,于是他转过头来,目光盯上了警方追捕阵容中的翘楚人物:弗安伦·纳德。那之后,他先后杀了两个人,还把他们的心脏寄给伦纳德,作为礼物。他可能觉得自己的行为很优雅,很残酷、很有高智商犯罪的格调,不过联邦调查局也不是吃素的,他寄出第二枚心脏的第二天,以伦纳德为首的调查小组就锁定了他的身份——位叫艾迪·霍德尔的牙医,并实施了抓捕。可惜抓捕不太顺利,霍德尔当过兵,上过前线,而且智力极高,他既然犯下罪行,对意外事件也早有防备,而且运气十分不错,最后,他在联邦调查局的包围下狼狈地逃走了。按理说,接下来将是一系列的搜捕活动,但谁也没想到,他会转了一圈,杀了个回马枪。2008年圣诞节前一天,伦纳德和他的搭档亚当斯在出门调查一桩案件的路上,牙医霍德尔开着一辆悍马撞了上来,亚当斯当场殉职,而他从车子里带走了处于昏迷状态的伦纳德。这次绑架乍看上去算不上成功,因为两天后,联邦调查局的人就成功地在一个破旧的集装箱里救出了伦纳德。但休斯总有一种感觉,这就是霍德尔想做的事。这位连环杀手没有尽其所能,而是跑得无影无踪,证明他的计划性太强了,这一系列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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