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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2/2页)
陇州不远,不过一天一夜的路程。燕将军新官上任,跟谁都不熟,见了帖子势必要来拜一拜。到时候人一来,自然要见见李公子。李存年再狠也舍不得家丑外扬,到时候他就溜达出去找宿羽。李公子在脑内写完了一整套话本,对自己十分满意,抬手晃了晃一根麦秸秆,“你管我干嘛。弄不来黑乌鸦,我就把这一牢的犯人都放出去。不信?”宿羽就是拿根麦秸秆捅开门锁溜了号的,小兵是个老实孩子,想不通这些人哪来的本事,简直要崩溃了,一步步往后退,“我去弄!你别放!别放啊!”李昙其实不会开锁,也就能糊弄糊弄睁眼瞎小兵。他把麦秸秆叼在嘴里,揉了揉鼓涨发痛的太阳xue。两天,换成他上九回岭两天,铁定连骨头都被野狼啃干净了。只能盼着宿羽比他本事大比他运气好,能把野狼烤一烤填肚子。化雪比下雪时还冷。宿羽从袖中掏出僵得打不直的手指,弯下腰拨开积雪,从雪地里捡起一把刀来,苦笑着摇了摇头。他行尸走rou般走了两天,时时幻想着能捡到个干馒头或者打火石什么的,结果捡到的只有一把一把的残刀断刃——唯一例外是昨天,他摸到了什么东西,提出来一看,是半截冻干了的人手。宿羽当时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吃人rou的地步,自然是老老实实地把东西埋了。现在想想,竟然有点后悔。胃部在一阵一阵翻搅,搅动得视线都在摇摇欲坠,宿羽丢下多余的长刀,一抬眼,对上了一束目光。准确地说,是一束莹绿色的目光,在傍晚的绯红冰雪山岭中格外扎眼。这两天宿羽始终在经历把东西扔了又捡回来的轮回里打转,当人开始惯于吃了吐,送命也就不远了。他缓缓弯下腰,将那柄长刀重新捡起来,握在手中。刀柄冰凉刺骨,一松手就能沾下一层人皮。宿羽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就像三年前硬着头皮突围巡防营的时候一样,提刀缓缓向那匹狼走去。恶狼捕猎时尤其穷凶极恶,一旦认定了猎物,几天几夜不吃不睡也必要追踪猎杀。宿羽不知道已经被跟了多久,一头冷汗之下,是出奇的平静——也是头脑僵冻得已经不会思索的产物。走上山脊,视野渐宽,一束目光陡然变成了一片。狼多群聚,自然是成群出没。九回岭上多得是祸害人家的野狼,宿羽和马沙一起掏过小狼崽,也和李昙三伦一起剥过狼皮。剥下来的狼皮做了袄子,李存年和刘叔一人一件,剩下的分给了流民村。他知道狼欺软怕硬,一旦被藐视,底气就先被抽去三分。为了一口愤郁不平气也好,为了一把万死金错刀也好,他要活着。宿羽双腿僵硬,腹中一阵阵绞痛,手上没有一丝知觉,整个人像张即将崩断的强弓,然而身形却毫无停顿,踩上山脊,漠然扫过狼群,随即将刀尖往雪地里凛然一扎。人狼之间隔着语言,而刀剑自有真意。狼群只静默了一瞬,一阵风过,它们猛地奔袭而来。同时,宿羽遽然抬起刀尖向前划去,打头的瘦狼一晃身躯躲过刀锋,没想到宿羽却只是做了个假动作,当即将手腕一压,刀刃向上挑起,径直划开了狼颈!一颗狼头轻轻落入雪地滚下山坡,狼群有一瞬的停滞,随即如朔风骤起般卷席而来。宿羽艰难地挺直腰板,每一次挥刀都要用尽半身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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