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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1/2页)
单是吃饭而已,除了说鸭子好吃,别的话就没有了,庄宁觉得阮星真是太惜字如金了。可惜不是每天都有人请客。没有人请客的时候,庄宁就在巷口的饭店买饭。饭店很小,老板自己炒菜,对徒弟很苛刻。他一进门就碰上一个店员被滚水烫了腿,从膝盖到脚背窜起一片水泡,老板生气地踢他一脚,气道:“吃饭吃三碗,端锅子的力气都没有?”便把他推到一边去,要他擦麻油。庄宁就把人领回家了。他琢磨着,雇个人洗衣做饭,比在外面买饭便宜。他手上缺钱,奉厚大概没跟阮星说六百块钱的事,阮星只知道他失势了,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闹起穷来,所以来了一趟又一趟,一句也没提钱。他带那个男孩子看了医生,涂了药膏,手上的钱一下子又去了八十,再一闻药膏的味道,还真是麻油,忍不住后悔,“早知道就涂麻油好了呀。”男孩要他搀扶着坐到沙发上,脚被烫得厉害,却全没有害疼的样子,扭着脖子东看西看,末了很不在意地说起,自己并不会做饭,洗衣服倒是可以,因为刚来一个月,还没有摸过锅铲,只是给老板一家洗衣服而已。这让庄宁很失望,更加觉得八十块花得不值了。转念一想,不禁悲从心来,没想到现在花八十块钱还能后悔了。第三章阮星看到庄宁从巷口饭店截回来的、唤作柯仔的孩子,先是一皱眉,继而道:“你不是没钱吗,没钱还雇佣人?”庄宁这才晓得阮星早知道了他经济上的拮据,只是一直没说而已,心里跟着也有些不满。茶几上堆了几个象牙芒,他自己抓了一个吃,爱答不理的,懒得邀请阮星一起吃。阮星也没想吃他的芒果,只道:“晚上家里有一个宴会,你也过来,大家相互认识一下,今后有什么事也好说话。你讲话留心一点,不要犯大家的忌讳,留个好印象。”庄宁舔了一下手指上的汁水,抬眼一笑:“我不是那么不懂事的人。”为求庄重体面,他特意去百货公司买了一套新西服,换上新衣以后,自觉精神一振,所以到了阮星的住宅,也并没有为那里的富丽堂皇所动。房子是西式的,房前一片绿草如茵,此时天光尚早,绿树白墙,所见之处颜色都很新。他穿着浅色西服站在这当中,格外的风流潇洒。可惜在这样美丽的风光里,来宾俱是黑道上的大佬们,和爸爸七叔公他们无有不同,个个手指上戴满戒指,脖子上还挂着沉甸甸金灿灿的一串,庄宁和这些人站在一起,突然以为叛乱从来没有发生过,他还在S市,在庄家的祖宅里,而这不过是帮里的一次例会而已。突然肩膀被人从后面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是个体格粗大的中年人,撑着一支拐杖,“嘿,这不是庄家的二少爷嘛,我以为阿星怎么兴致这样高,请大家吃饭,原来是为了你呀。”庄宁不知道这人是谁,不过看出来对方不客气,于是只是点点头,幸会,幸会。果然对方冷笑了一下,“幸会?幸会个屁!庄家完蛋了就跑到新义来,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以前庄爷在的时候,什么时候对我们新义这么客气过!”讲着蹬一蹬左腿,“看到没,我这条腿就是被你哥哥打瘸的。”庄宁想起来,这个人是吴水城,以前有一段时间两边冲突不断,后来在富江上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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