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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1/2页)
而已。……项宁是个偏执的人,认定的事情从来不改变,骄傲不羁,就算是项家颇有威严的老爷子,也拿这个小孙子完全没有办法,读幼儿园的时候,项宁因为和班上的小男孩闹了矛盾,就坚决不上幼儿园,无论家里人威逼利诱,最后急了,这小破孩却是拿着老爷子藏在书房的枪指着头威胁:“你们再敢逼我去,我就开枪!”项宁是个高度的洁癖,虽然项家人或多或少有那么点洁癖,可是在项宁身上就简直扩大了无数倍,小时候某个亲戚看项宁可爱一不留神亲了他一口,结果完了,这小孩哭得要死要活,最后家人急了完全不知道为什么,结果小孩儿指指自己的脸和那亲戚的嘴,稚嫩的声音吐出口齿不清的——“脏……”,这小孩学会的第一个字不是爸爸也不是mama,而是脏字,这简直就是让项家一家人都冷汗。长大了就更加严重,绝对不和别人有肢体接触,别人用过的东西总是嫌东嫌西。冷傲的少年有一段时间特别文艺,每天抱着某本什么精神类的书看来看去,然后感叹人世太污秽,吓得项父连给他请了好几个心理医生。项宁作为项家小少爷,空有某种运动天赋和拿枪的本事,结果某天训练的时候突然对着太阳感叹了一句“这都是莽夫做的事啊!”然后就再也不肯进训练场了,天天窝家里把自己养得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这彻底绝了让项宁从政学商的可能性。项小少爷很聪明,从幼儿园开始跳级,然后就几乎都比班上的人小了两三岁,懒洋洋的,精致得像个小天使,每天上课看看书思考人生,成绩却是不错,每天鄙视着那些埋头苦读的小孩,这让旁人简直恨得咬牙。项宁高中的时候开始叛逆期,突然觉得读书无趣人生没有目标,整天逃学开始去各大娱乐场所体验人生,该玩的都玩了,该看的也看了,当然,除了一直在“守身如玉”外一切都很符合一个纨绔贵公子的范儿。项宁虽然玩得开,内心却是冲斥着小时候的文艺想法儿:我要的一切肯定都是最好的,至于另外一半,自然也是最好的,那些小姑娘还没我耐看,又磨磨唧唧傻傻蠢蠢的,还想和我在一起?糙汉子就更不用说了,一身汗味,整天在热火朝天下抢一个篮球,有什么意思?而且,她(他)用碰过别人的身体来碰我,想想就有心理阴影。要找啊,就一辈子找一个,属于彼此,那才是最完美的爱情啊!项宁要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呢?直到席彻出现,项宁要找的人就有了标准。都说影视大学有美人,某天懒洋洋的项小少爷跑去京城最有名的大学看“美人”去了,还真给他看到一个。白衬衣休闲裤,一丝不苟的发型,冷漠而出尘的气质,那脸,那身材,那气质,那禁欲的样子——就他要的了。项宁的人生在遇到席彻的时候就彻底改变了——硬是从某个名牌的大学转去读什么艺术,然后向来把眼睛挂额头上看人的项小少爷开始“接地气”了,主动去找人套近乎——“你好,我叫项宁。”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向来觉得脸皮这东西不需要的项小少爷脸红了,那双从来不伸出来的手,就那么把荣幸的第一次握手给了席彻,席彻的手修长漂亮,白皙而冰冷,项小少爷却是第一次觉得自己迷上了一个人的肌肤,迷上了另外属于一个人的温度,贪恋而贪婪,明白了什么叫怦然心动,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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