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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 (第2/2页)
相询,当然就殷勤客气地问:“贵客的尊亲原本住在哪里?家宅兴旺,尊亲高升,搬去别处也有可能。至于街坊邻居,不敢言尊者之事,也是情有可原。”毓夙不理会他的胡扯,只说:“就在前头那条福宁街。中段处有个大宅,挂着‘宋府’匾额的那就是我姐夫家原本所在之处。”那个宅院毓夙观察之后,通过院子里杂草、房顶生出来的茅芜还有门窗的破旧程度,初步判断是荒废了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没人住也没人维护,却也没有成为乞丐之家或者被左邻右舍侵占空间,这个宅院必定是有什么蹊跷,比如闹鬼,再比如闹狐狸闹黄鼠狼。一听毓夙说的那个地址,伙计立即脸色大变,毓夙顿时更加确定那个宅子是所谓的“凶宅”,原本有五成希望能住进去,现在就变成了七成。接下来那伙计要么把钱退回给毓夙,要么就得把“凶宅”的故事和盘托出,毓夙多付了四百个钱呢,伙计八成舍不得退。果然,伙计摸了摸藏钱的地方,犹豫了半天,还是下定决心,又朝毓夙走近了两步,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说:“这事小的本不该令它出口,若被那黄风大王知道了,晚上定要来取我性命!只是贵客你前来寻亲,奔波劳累,小的也感于你一片真情……”毓夙会意,这次直接拿出来一颗圆润的珍珠,递给了伙计,伙计倒吸一口气,两眼大放光芒,顿时脸上的光彩盖过了惶恐,定了定神,连忙把珍珠收好。然后他才小声说:“尊亲便是宋郎君吧?那位可是个好人,读书识字,心善慈悲,可惜就是略有点……略有点那个……贵客的表姐,想必受了不少委屈……”毓夙一开始听得不大明白,最后那句却让他茅塞顿开了。原来那个宋府的男主人是个好色之徒。毓夙立即一脸愤怒,握着拳说:“可不是!若不是我离得远,早就上门揍他了!”伙计劝道:“息怒息怒,贵客,毕竟死者为大嘛……”毓夙一副大惊失色的表情,问:“他死了?那姓宋的……我姐夫,不是说搬走了吗?”伙计连忙小心地补充:“是这么回事……约摸是三四年前,宋郎君从城外带回来个……美人儿,初时置在外宅,后来千宠万爱,竟带回了家里。他家里夫人……您表姐自然是守着礼数,就……总之是不大平和。谁知那美人儿是个……就是那位黄风大王,她老人家厉害得很,后来闹得大了,她咬死了宋郎君,又想对宅中其他人口不利,尊亲就搬家了。”毓夙又应付着问了几句“搬哪儿了”之类的话,然后就提着买来的柑橘走人,走出去两步,为防意外,他又转身抹了那个伙计的记忆。等会儿伙计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笔钱,还有颗上好的珍珠,不知他是会惊慌还是会乐得发疯。走在路上,毓夙把之前伙计讲的事情总结了一下,那个“宋府”八成是闹黄鼠狼,男主人都被妖怪咬死了,然后一家人见实在是住不下去了,于是赶快搬家避祸。不过,妖怪都跑到城里杀人了,长安的城隍却竟然不管?可千万别说打不过黄鼠狼所以不敢过去硬碰硬,长安城的城隍,起码不会比当年洛阳城的蔡维彬差。更何况,长安可是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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