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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8 (第1/2页)
带着几丝寻思和困惑,最后大剌剌道,“也没想很多,就是就是……有点遗憾!”“没能回到家乡吗?我许过你衣锦还乡……”凌涵太息一声。“其实家乡也没亲人啦!也不怎么想家,属下就是觉得这样死了,太不值当,如果能干番大事的话再死,也算痛快了!”凌涵扯唇轻笑,“干大事?什么才算是大事?那么,你去帮我做一件大事!”“什么事啊?”“去做一杆]枪。”凌涵道,俯身在地上将那长]枪的大小尺寸画出来,对蒙贤道,“邀各方或民间或朝堂的奇人异士,用椆木浇制金钢石所铸的柄杆,我要最轻盈最精实的柄杆,枪头亦是如此,但要锋利!”“世子怎么想到用枪了?”蒙贤捉摸不透他的想法。“快要打仗了,当然要有衬手的兵器。”前世,凌涵所用的长|枪是用椆木浇制金钢石所铸的柄杆,那是阎赫连多番研究,花费将近一年,邀各方或民间或朝堂的奇人异士,最后在凌涵生辰之时所赠。阎赫连费尽心机,就是要避免凌涵用沉重的枪过于费力,同时其他普通的枪,又会产生被敌手折断的风险。那杆枪轻极,使起来灵活方便,兼坚实无比,纵然使用者死,枪亦不灭。凌涵当时亦长成了漂亮的青年,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只是力量却比一般的男人要小一些。在比武对峙时,若是力量强不过对方,便要在身形动作轻灵上下功夫。当年的凌涵长|枪传承于阎赫连,可是在比试时,他远大胜于阎赫连,虽然对方的力量比他大,甚至超出很多。但凌涵一旦进攻,犹如妖魔,身形快若闪电,绝不给对方喘息之机。阎赫连每每败在他手。但阎赫连发现这是凌涵优点的同时,亦是绝命的缺陷。若是敌手能在凌涵闪电般的进攻下拖住他,打持久战,那么凌涵将必死无疑,因为他的体力极差。凌涵俯身,再度轻抚了下那长|枪上的散碎红缨,唇边逸出一丝低低叹息。爱一个人就会爱他的一切,阎赫连惯使长|枪,凌涵亦爱枪。那把前世的枪,亦湮于洪流之中,可是这枪法,却让他无论如何难以忘怀,甚至在西棠府时,还救了他一命。物是人非。原来什么都留不住,什么都靠不住,而那些印在脑中无形的东西,才最指望得上。如今他最需要的,这也是这杆]枪了。蒙贤听言摸摸自己腰间的大刀,满意地拍了拍。“宝儿怎么样了?”听凌涵突然问这个,蒙贤想了想道,“能吃能睡。世子给他的药过量了吧,到现在还睡着呢,可喂他饭吧,他闭着眼就能吃下去。”凌涵听了,带着丝遗憾道,“东方哲果真是神医。若是能为我们所用,该多好!”这药丸他是从东方哲的药庐之中拿到的。他所炼制的每一样丹药之上,都会作标记。东方哲作标记的方式很特别,他在上面只写一个字的一半,却并非是西炎的文字,而是胡人的文字,那字既像是图腾,又好像是乱涂乱画的,即使仔细去看,也不一定能识出来。凌涵对胡人文字曾有涉猎,当年上战场打胡人时,早在之前便有过准备。东方哲的药庐之内的标记,凌涵一看便懂,但却不敢下定论,只是走一步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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