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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2页)
年,我连「不哭」这两个字也未学会书写。mama幽幽的叹息如幽灵:「阿侠,你懂事了。」自从那一句开始,我就知道我要长大,不能再相信童话了。我不想再懦弱,没有人是天生坚强的,所谓的坚强,是用铺天盖地的碎片堆积成,是用一连串心灵的哭音来缝缀它光华的外表。当我从陈衡的家回到家里,天空已由傍晚的红霞变成昏暗,而一屋子的黑暗彷如当初,一点也没改变过。我没有开灯,在镜子光影里,我拉高我长长的衣袖,那是一条又一条幼小而间杂交错的疤痕,不是杨sao干的,是我自己弄的。每到我忍不下或是捱不下的时候,我就用美工刀画上一条红痕,我这个习惯,陈衡是知道的,还因此骂个我狗血淋头,几乎弄得要断交。初时杨sao以为我要自杀,也掴了我好几个耳光,但他渐渐知道不让我划的话,我会选择从阁楼上跳下去,所以他也由得我,反正只是划出血,不是割脉。今天,我没有再往我的手臂划刀。「已经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我长大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不会再伤害自己了。」杨sao让我回家,就是想让我明白这样的一个客观的事实。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不会相信,只有我自己告诉自己,我才可能死心。我死心了吗?我不知道。在这三个月内,我做了很多事。一些我以前来不及做的,一些曾经想着要做的事。把握现在,编织回忆的碎片,即使它们如何的撕痛我,却是我活下去的动力。痛的感觉来自对世界仍然有情,乃至温柔的寄托。那怕这寄托,是如何的徒然愚昧。————第34章〈明年花开〉「Whenthewomansawthatthefruitofthetreewasgoodforfoodandpleasingtotheeye,andalsodesirablefainingwisdom,shetooksomeandateit.Shealsogavesometoherhusband,ithher,aeit.」————在二月,我考完最后一科考试之后,在春节的联欢会上,我被一名女生偷亲了一下。看着她羞赧的浅笑,听着周遭起哄的声音,我怔怔的不能言语。偏偏陈衡不在,不能帮忙,呃,他怎么可能在?王洛他们只想着看我出糗,唯恐天下不乱的一起的起哄,耳边有人告诉我这名女生是理学院内公认的「梦中情人」。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好了,我现在知道她姓莫。但问题是,我不能掉头离开,让她独自承担难堪,这个脸她丢不起。可是,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回去阁楼后的下场也好不了多少。莫小姐的脸色开始有点泛白了,哎,我举高手压制众人的噪音,无奈的道:「让我俩谈一下好吗?」众人又吹起口哨,见鬼!早知死也不被王洛扯来这个不知所谓的联欢会了,是我天真的以为大学的联欢会和中学的没什么不同。在会场外,幽静的树荫,很适合谈心,可惜不适合我。莫小姐其实很漂亮,白白的瓜子脸,有点像我的jiejie……莫小姐咬着下唇的问我:「你不喜欢我吗?」呃,我放软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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