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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第1/2页)
言蜜语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大天狗不挣扎,也不攻击琴酒了,莫名老实地贴在他怀里,脑袋一偏,便挪到他心口处聆听他平稳有力的心跳。妖怪也有心,但妖怪的心跳很少有这么和缓稳定的。过于强大的妖怪心跳声如擂鼓,若不加以控制,那种声音甚至会让弱者——包括人类和普通小妖——头晕目眩,昏厥吐血。而小妖的心跳则微弱杂乱,听了会使人心情烦躁。至于人类,他向来是看不上那种蝼蚁般的生物的,是故他从未听过其他人或妖怪的心跳。但这个男人不太一样,他刷新了自己对人类的认知。徒手破山岩,行走于飓风之中如闲庭信步,甚至知道他和书翁是妖怪之后,连丝毫惊讶之情都没有,更谈不上惧怕。最重要的是,他明知道自己是大天狗,恢复成年期后一定会因为这几天的冒犯而出手杀他,但他却依然让自己留在他身边,从容得有恃无恐。可是,如果说他是有恃无恐,那他“恃”的是什么?混乱的思绪冲散了大天狗的怒气,第一次关注人类的他终于懂得妖界一些小妖……也有大妖为何会留恋人世,甚至不惜付出日后漫长年岁都陷入思念和悲伤的代价,也要与他们相守短短的数十年。人类就是有这种魅力,无论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是丑是美,在了解之后,任何妖怪都会被吸引被打动——这是不久前,他在路上偶遇的一只桃花妖的喃喃自语。彼时,那桃花妖已奄奄一息,口中却还念着一个人类男子的名字。当时,大天狗并不理解这句话,现在听着琴酒的心跳,却稍稍懂了一点。“喂,你喜欢这只狐狸吗?”大天狗拿额头撞了撞琴酒的胸口——他全身上下只有额头能动——冷声问道。琴酒讶异挑眉,不明白他怎么问这种问题。实际上,对于一个不懂萌宠美好的人而言,一只刚认识的狐狸毛团根本谈不上可不可爱,甚至于琴酒心里有没有可爱的概念都不一定。不过,当他的眼神往右下方瞥,撞上小毛团期待中隐隐含着几分担忧的目光,仿佛只要他说“不喜欢”便会泪奔离开,离开前还会顺手砸掉身后的峡谷一般,他顿了顿,还是点头了。“喜欢。”小狐狸又开心地甩起了尾巴,黑豆眼里泛起些许骄傲。当然不是为琴酒昧着良心的“喜欢”而骄傲,是为它自己的无穷魅力而骄傲。某种程度上来说,它的确应该骄傲,因为这是琴酒生平说的第一句“喜欢”。……莫名期待赤井秀一和安室透知道后的反应。看了好久的戏的书翁闻言,三两步走到琴酒身前,大天狗也仰头直勾勾盯着他,两妖异口同声地问:“那我呢?”琴酒脸色一沉,面无表情地说:“不喜欢。”大天狗眼睛瞪得溜圆,磨了磨犬牙,恨不得趴在他胸前咬他一口。所以刚才自己有一瞬间觉得人类还可以的想法,都是错觉吧?书翁则夸张地叹了口气,摸摸自己的侧脸,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头似的一脸惆怅感叹道:“没想到我的魅力还不如一只狐狸。”琴酒呵呵一笑,很想告诉他,你一个人形妖怪跟狐狸比,不觉得对不起那张比绝大部分人类俊美了一整个时代的脸吗?更何况,就算你比不过狐狸,和某只天狗相比……咦?他的天狗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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