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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第1/2页)
样也没什么功能,要不我给你买一个吧,现在新的屏幕大点儿的也就几百块钱,他说不用了,我要个能打电话的就行了。看到我的新住址他们很欣慰似的,我妈说总算离开那蛋大一块儿地方了。在她脑海里,可能意识不到在北京住这样的房子是什么概念,反正在宣化这么大的房子一个月房租连一千都不到。我看到厨房阳台上放了好多东西,有维生素、钙片、小麦胚芽粉、甚至还有一套高档化妆品。张杰给我微信说你爸干的是体力活,又到了这个年纪,得多补充维生素和钙。我听同事说小麦胚芽粉是现在很流行的健康食品,喝了管饱,容易吸收,对皮肤也好,俩人早上都可以喝一杯。就跟你妈说都是你买的,都不是什么贵东西,但他们一定很开心,宝贝乖乖照顾好我的岳父岳母大人哦。当然了,你愿意的话公公婆婆也可以~!夜深人静了,那间大卧室里他们应该已经睡熟了。我关紧房间门,靠在床头就是睡不着,越睡不着越抽烟,越抽越睡不着。他做地也太绝了,床上只给我剩了一个枕头。翻翻手机看看他的头像,已经是灰色的了。那种再熟悉不过的失落感涌向全身。为什么一到黑夜,所有人就都睡着了呢。灯光还是那么温柔,墙上的星星那么多,现在只有它们和我的思绪一样,停不了,睡不着。作者有话要说:☆、第29章即使领导有意让张杰去新的分公司做一把手,但还是挡不住他的说走就走,他的理由很简单,当初选择在那里工作也是因为离我上班的地方近,但现在不同了,那就根本没有再呆在这儿的必要,也不是说这儿哪里不好,反正就是想换家新公司。人往高处走这是自然的,他新入职的这家公司的确要比以前那家规模大很多。什么事物都能划分圈子,在他们那个圈子里张杰貌似已经小有名气了,这家新公司早就倾意于他,他又正想跳槽,中间随便有个什么媒介,就一拍即合了。他又干起了他所谓的老本行,销售培训讲师,一堂课的课时费都能上五位数。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名校毕业,可他就是有本事让大家都相信他,追随他。哪怕满口胡言,他也有本事说地顺理成章。(好吧,我是羡慕嫉妒恨了,他当然也不会真的满口胡言)。想想我找工作时投简历投到手软的狼狈样,真是惭愧地很。我深刻地意识到,手能干,真不如嘴能说。哼、恩哼、哼干嘛啊,嗓子卡鸡毛儿了?我靠,真受不了你们北方,简直干地要死~!我去,还你们北方,去南方呆了几年就忘了老根儿在哪了是吧。我鄙视地说。唉,在南方呆习惯了,北京的冬天真难受。他揉揉喉结说。那你可以回去啊,又没人拦你。如果你和我一起走,现在我就打包行李。你就那么不喜欢北京?是啊,交通拥挤,空气质量差,夏天闷地要死冬天干地要命。也不喜欢北京人,都是一副小人嘴脸。越是大城市,越是老城市,人们好像越小气。说不上来那么一种感觉。历史越久的城市,人们形成的固有习惯越多,思想也就越保守,度量就越小,所以他们往往都很排外。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好像好转了。外来人口让这个城市膨胀地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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