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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处理纠纷 (第1/2页)
张丽华又回到办公室叫李狗子去了楼下接待室。李狗子出门后张丽华对杨前锋说:工商所有个纠纷,我俩一道去处理。经过外勤二室,看到李斌和董刚在调解纠纷;外勤三室,汪敏和陈丰收在对一个人进行询问。工商所位于人民路电影院与菜市场大门之间,是个两层的办公楼。杨前锋和张丽华各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到了工商所,发现大门口的边上放了一副卖菜的挑子,里面还有茄子辣椒等蔬菜,值班室内有个二十五六岁的妇女闭着眼睛睡在地上,他们没有进去,直接上了二楼所长办公室。张丽华进门就说;宋处长,把她拉出去不就完了吗,还害我们跑一趟,我们忙的很。宋所长从办公桌的椅子上站起来说:你们好,你们好,我们拉了她不走,这个事不处理,我们以后怎么开展工作?只有辛苦你们了,请坐!宋所长叫工作人员泡茶,自己又坐了下来。张丽华接着工作人员递给她的茶杯道我谢后问宋所长:没看到欧阳副所长吗!杨前锋听到欧阳两个字,头脑中立即出现了欧阳腊梅,本想问一下是不是她,可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听徐二福说她在工商局什么股工作,再说这个姓也不是她一个。宋所长说:到服装市场检查工作去了。张丽华放下茶杯说:什么情况介绍一下吧!宋所长喝了口水放下杯子说:是汇报,是汇报。接着将发生的情况详细的作了介绍。原来这个妇女是本镇蔬菜大队的菜农,因为经常在街上摆摊卖菜,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今天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又在街道上摆摊设点,被工商所的大老刘发现并制止,可她就是不听,大老刘一怒之下,一脚踢翻了她的菜,收了她的秤和秤砣,这个妇女就把卖菜的挑子挑到工商所,坐在值班室不走,不吵不闹工商所也就没理她,可她一直不走也不是个事,后来工作人员劝她走,她反而睡在地上不走了。你们对这事是什么态度呢?张丽华问。你们先喝点水。宋所长说:这人在市场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还睡在我们的办公室影响我们办公,所以请你们来严肃处理,我的意见要把她拘留几天,不然市场上的人以后都向她学习,我们怎么办?正说着,一个四十多岁,穿工商制服的人边进办公室边声如洪钟:这种刁民,要不关几天会严重影响我们今后的工作。杨前锋看了看进来的人,长得风都能吹得倒,但精气神十足,洪亮的声音和他的长相很不配。张丽华说:大老刘,那你的意见也是拘留。大老刘肯定的点头说:是的。听你们的介绍,这人不服从管理肯定是错误的,但在你们执法过程中,她毕竟没有跟你们吵闹,也没有和你们对着干,针对她行为拘留勉强了点,就这点事拘留她社会效果不一定很好,我们来找她谈一谈,如果态度很好,我们叫她写检查并保证以后服从管理,用大白纸都多抄几份,在工商所门口、菜市场内进行张贴,这个效果可能比关起来还好,你们看行不行?张丽华说。这样当然很好。宋所长主观臆断的说:我看她是不会写检查的。这种刁民,贴她的检查和保证书?大老刘怀疑地说:打死可能都不干。不管怎么样,我们来找她谈一谈吧!张丽华说完和杨前锋来到工商所值班室。起来坐着说话。张丽华见这个妇女好像没有听到自己说话一样,闭着眼睛还躺在地上,就提高了嗓门说:叫你起来说话,你躺着干什么?不服从管理还有理吗?再胡闹不起来,我直接把你送到拘留所去。妇女见是警察,吓得咕噜爬了起来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们。张丽华叫她在一个旧椅子上坐下后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吴牡丹。你把事情发生的经过向我们说一说?吴牡丹说:我也想到菜市场去卖菜,但市场里面都是固定的摊位,临时摊位很少,来迟了就没有摊位了,没办法就在菜市场边上的街道上摆摊卖菜。今天早上我到城里来九点多了,没有去菜市场里面看,也不知道有没有位子,大老刘发现了,就气呼呼的跑过来,一边踢我的菜一边说:我让你在路上摆,我让你在路上摆。妇女擦了擦流下的眼泪接着说:菜被大老刘弄得到处都是也就算了,还要没收我的秤和秤砣,我不是来闹事的,是来要秤和秤砣的。我是初中生,也懂一些道理,知道市场管理比较困难,我也不是不配合,以前他讲了我不就走了。吴牡丹叹了口气又说:其实我们卖菜的都怕大老刘,也没有不恨他的,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你别看他瘦的弱不禁风,用脚踢菜筐子的那股劲头真是威风凛凛,发现了没按规定摆摊的就边骂边挽袖子,在七八米远的地方就开始跑步冲向目标,抬起一脚把菜踢的到处都是,就晓得欺负我们这些可怜巴巴种菜的农民,还不能顶嘴,这要顶一句,他就用他的杀手,用手指着说:再啰嗦再啰嗦我叫派出所把你关起来。他不光说,还真能做得出来,上次我家隔壁的一个妇女,跟我情况一样,顶了他几句,他硬叫派出所派人到她家里把人抓走,还关了几天,我还真怕他也这样对我,那多丢人,不如我主动到工商所来……哎,不说啦!今天的事情你们评评理,他该不该没收业某樱br/gt;杨前锋是农民的儿子,听了吴牡丹的陈述,大老刘执法的光辉形象像电影一样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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