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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亡者悲歌 (第2/2页)
/br> 骷髅王的脖颈刚被斩断,颅骨被挑起,正飞在空中,空洞的眼眶望着罗杰的方向。 它当然没有表情。 它的颅骨像一颗被新手甩脱失手的保龄球。 罗杰与它短暂的对视着,奇妙的是,他竟从这没血没rou的骷髅头面上读出丝悲伤的味道。 亡灵族特有的心灵共鸣骤然响起,恰如上次那名骷髅兵临死前的亡者号角。 但这一次,从骷髅王心中传过来的,却是一整段漫长的记忆。 罗杰并未傻站在原地品味别人的记忆,他只先是如遭雷击,随后却又猛的拔剑冲杀出去。 那名前一秒还心满意足,正准备检视自己战利品的中阶冒险者见了浑身泛银光的罗杰却像老鼠见了猫。 他甚至连地上的装备都没敢捡,惊叫一声“见鬼!骷髅杀手怎么会在这里!” 话音未落,他已经跑到数十米开外。 罗杰没追,而是俯身从地面捡起那双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却是很多冒险者梦寐以求的疾速之靴。 这是双小羊皮低帮靴,做工精致,堪称潮鞋典范。 两只鞋的后脚跟左右两侧用羊皮缝制出翅膀图案。 罗杰急匆匆的将其上脚,打算趁势去追那中阶冒险者。 但他跑两步之后放弃了。 如果还在游戏里,那么他就能看到跑鞋上关于疾行的技能说明条呈灰色显示。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能激活跑鞋技能,甚至连其原本的属性都无法触发,也融合吸收不了这双鞋。 他又往旁边走两步,捡起地上骷髅王的颅骨,双手捧着低头看。 两只骷髅头四个空洞的眼眶就这样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认识谁。 朋友,你有什么遗言就直接说呗。 我知道你很惨。 坦白讲我也挺惨的。 我觉得你再惨都还是没我惨。 所以,咱能干脆点就这么去世吗? 等了好久,他手中的颅骨还是没动静。 真见鬼! 好吧,如果将来我有机会去死亡沙漠,一定帮你调查真相! 罗杰心中共鸣之音刚落,那骷髅王的颅骨眼角竟涌出滴漆黑的汁液来,顺着骨头面颊滑落。 这是骷髅王的眼泪。 与此同时,颅骨迅速风化粉碎,在空中化作漫天烟尘。 罗杰脚上的疾速之靴也终于像普通装备那样迅速融化,并最终被他脚掌所吸收。 罗杰在原地呆了很久,脑子里思索了很多问题,最终却是喟然长叹,使出疾速之靴的奔跑能力,快步跑向冰风谷入口。 别人的记忆终于被他慢慢的翻了出来,在他心中不断回想。 如果他有心脏,此时他的心应该会有一丝隐隐作痛。 绝大多数骷髅的确没有自己的智慧与灵魂,只不过是在死灵能量驱使之下,用埋葬在土壤中的碎骨拼凑而成的亡灵怪物。 这些骨骼来自不同的生前主人,那么他们的人生与灵魂都是混乱且碎片化的,自然无法形成完整的意识。 但世事无绝对,亡灵中的确有些异类,譬如罗杰本人,又譬如当初那个曾发出亡灵号角的骷髅兵,以及这位骷髅王。 他们心中有执念,这执念又极其强大,足以形成一颗完整的灵魂。 虽然绝大多数时候这些灵魂都处在永恒的沉睡中,但在最后一次刷新的临死前却有机会短暂苏醒。 这是个女性骷髅王。 她的名字叫伊芙·诺拉。 一名曾经生活在勇者之城郊外小镇繁星镇的居民。 她生前是一名善良温柔落落大方的女孩子。 她在小镇里有很多很多爱慕者,但她从不骄傲待人,总热情洋溢的与每个人打招呼。 她擅长制作枫糖,孩子们总喜欢追在她的亚麻裙后面。 因为孩子们知道她肯定会禁不住软磨硬泡,把原本要卖五个铜币一枚的枫糖丸免费送给大家。 她被镇上居民们亲切的称为繁星镇之光。 整个繁星镇因她而变得充满勃勃生机。 在变成骷髅王之前,她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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