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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苍白之巢葬曲 (第4/10页)
,女神钦点的情侣。” “是啊,他们是天怒一族的未来,我们天怒一族肯定会在他们带领下越发昌盛的。” “说出来你们可能还不信,扎贡纳斯小时候还被我揍过呢,真的,我还从长公主殿下手里骗了一枚银币,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 “为什么我不是仙德尔莎。” …… 但随着历史的进程,两人还是遇到了问题。 仙德尔莎是天怒一族皇室的长公主,而扎贡纳斯不过是来自三层的平民,虽然他成为了仙德尔莎的骑士,但他的血统还是卑微,还是低贱。 年老的女皇思想迂腐,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平民,这对皇室血统是一种亵渎。 奥兰在他85岁的时候寿终正寝,而宫廷大法师的位置也在那一年空了出来。 一个机会摆在扎贡纳斯的眼前,如果能成为宫廷大法师,他就拥有了贵族血统。 而要成为宫廷大法师,必须在无忧树藤尽头的古书馆修行十年,不能踏出一步。 也就是说,他要离开仙德尔莎足足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里,他们不能见一面,不能说一句话,这对他跟仙德尔莎来说都是煎熬。 但为了迎娶仙德尔莎,他义无反顾选择了接受。 那天,他们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以及扎贡纳斯的入关仪式,仙德尔莎穿着最鲜艳的礼服,从红毯尽头飞到女皇面前许下一生。 等到扎贡纳斯出关那日,便是他们成婚之时。 “你们是否心属对方,哪怕伤病,哪怕死亡,都将心锁在一起,直到同一天将双翼埋葬?” “女神见证。” “你们是否真爱对方。” “我爱他的身及灵魂。” “哪个程度。” “倘若他不能飞翔,我便是他的翅膀。” 翅膀是天怒一族的信仰。 二幕 娜塔莎 我叫娜塔莎,仙德尔莎的meimei,天怒一族的次公主。 你可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但没关系,因为天怒一族中很多人也没听过我的名字。 别人听到仙德尔莎的反应是:哇,长公主殿下,可听到我的名字,却只会皱着眉头想半天:娜塔莎是什么东西?对,我就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我,天怒一族的次公主,永远生活在仙德尔莎阴影下的女孩。 或许是因为上天的不公,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就死了,女皇大人总认为那是我带来的不祥之兆,而且我的羽翼天生搀着一半的黑毛。 会飞是天怒一族最大的骄傲,每个族人都把背后的翅膀当做一生的信仰,可不是那黑白掺半的翅膀。 黑色翅膀是恶魔的象征,洁白的羽翼才是天怒一族的骄傲,如果翅膀的颜色不纯净,要么在第二层当最卑贱的族人,要么被折断翅膀扔下苍白之巢。 我是次公主,女皇陛下不至于把我贬到第二层去,但我也活得差不多。 我始终活在仙德尔莎的阴影里,从出生开始就是这样,她接受最正统的教育,在奥术法殿跟着奥兰大人学习奥术,在衷仪堂学习最正宗的皇家礼仪。而我却在厨房跟着山姆大叔做饭,把最沉重的柴火从第三层的树林背到厨房。 可他们依然嘲笑我,嘲笑我是最悲惨的公主,连苍白之巢最底层的守卫都不如。 我接受了命运,我曾以为我这一辈子都要这么渡过了,可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叫扎贡纳斯,有些拗口的名字,跟他的相遇只能说是场意外。 大概是七岁那年吧,我已经记不大清了,我从树林背着柴火出来的时候,经过一间书店,看到他对着书店东张西望。 当时我没有在意,只觉得他是个很熟的男孩,可能身世和我一样。 可刚过一个拐角,两个醉汉盯上了我,他们睡眼惺忪,使用双脚行走,步行是天怒一族最卑微的生活方式,显然,他们只是天怒族的混子,天怒族的人渣。 而且极度变态,我当时只有七岁,仅仅七岁,他们竟然将我堵在墙角,说着极度不堪入耳的话:“这小女孩倒水灵,就是太小了,恐怕承受不了咱俩,哈哈哈哈……” 我很害怕,可我只有七岁,我承认,如果我当时有刀,我会第一时间捅进他们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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