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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 ō18#269;k.#269;ō㎡ (第2/3页)
连廊上,一眼望到尽头,放慢速度跟在她身后,只为多看程夕越几眼。 她似乎很爱笑,身边的朋友故意捏她的脸,她就捏回去,反而逗乐了自己。 她不经意地回头,他就借机佯装观赏风景,走廊的狂风吹得人头发凌乱,四肢麻木,路过的学生,个个缩着身体往前跑。 停在原地,宋青昀听到了来自谢晚晚的 低声吐槽, “他看上去傻乎乎的。” 程夕越什么也没说,只是摇摇头,他看不见她的表情。 不知进行了怎样的交流,谢晚晚突然扭头看向他,他紧张地飞快低头,插进衣兜的手似乎变得无处安放。 害怕程夕越注意到自己,又忧思她注意不到自己。 “对不起啊,我刚刚胡说八道的,你别往心里去。” 他没往心里去,因为他的样子确实好傻。 是本人都觉得好笑的程度。 再后来,自己就忘不了她了,上课下课都会想起她,想见她。 于是,他频繁地下楼,用的理由全是打水,上厕所。 次数多了,好友渐渐发现了端倪,暗地里帮他留意着。 从好友的口中,宋青昀得知了她的名字。 这个名字有些耳熟,细细想来,不就是早先,班级同学谈论的,二楼那位新转来的学妹吗。 他没参与,沉默地听着,听得也不走心。 大多数的字眼,都是夸她长得漂亮,长得可爱,像小仙女。 小仙女这个形容词,实话实说,用得有些过时了,而且长得好看又不是什么稀奇事,他不明白值得讨论的点在哪。 没过几天,被狠狠打脸。 “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个哑巴。” 第一次如此讨厌一个名词,更是头一回,他沉着脸,眼中的寒意似尖刀剜过心脏,致使血rou模糊,吓得众人一哄而散。 起初他不认为自己对她产生了兴趣,只是单纯心疼而已,像许多人那样,埋怨上天的不公。 宋青昀的文章是全校出了名的写得好,各班语文老师挣着抢着要他到办公室批改作文,说得好听,是叫他指出不足,查漏补缺,和同学们一起共勉,一起进步;说得不好听,就是去充当免费劳动力的。 忙里偷闲是人的特质,一到周测,各科卷子堆积如山,老师们就会默契地拉上几名公认的优秀学生前去批阅。 那次的作文立意——于逆境中绽放的花。 内容大部分相差无几,引用的例子千篇一律,宋青昀像个机器人一样,改完一篇,继续下一篇。 当你疲倦不堪时,总会出现令人眼前一亮的惊喜。 他始终坚信文字的力量是振聋发聩的,它能让悲观者继续前进,让无助者焕发新生,让傲慢者心生敬畏,让绝望者看到希望。 程夕越的开篇即是 “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第一人称,是“我” 他能体会到字里行间的真情流露,却领悟不到写下这句话时,她的心境。 唯有亲身经历过痛彻心扉的苦难,才能留下这番打动人心的笔触。 几十张试卷被装订成册,他不知道是谁。 鬼使神差地,宋青昀扒开了靠近姓名栏的订书针。 “程夕越。”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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