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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为思日月 (清水剧情) (第1/3页)
1. “你甫入江湖便有人以命换命,难怪你也会帮助二丫和绿萝这样的可怜人。” “他们有难,我自当拼命去救。” “你就这么不珍惜自己的命?若是有心人以此来害你呢?” “我会判断。” 少侠咽下一口酒,停顿几许,又说:“但若闻你有难,便是多么荒谬、距离多远、无论何时,我都会快马赶去一探究竟,把命相换。” ———— 惊醒,模糊视线中是狭窄的马车内壁。方思明暗自谴责自己放松警惕,竟在颠簸中也能睡去,全然忘记自己已经许多个日夜不眠不休的事。梦里的少侠嗓音温和,豪迈痛饮,一来一去的对话仿佛还在耳边。反胃感又堵在喉咙,方思明捏紧了斗篷。他曾逗少侠说这斗篷刀枪不入风雨不侵,那人也傻傻地信了,现下斗篷一角却被锋利的金指taonong得破破烂烂。 从他自江南出发已经三日,再有半个时辰便能到达塞北。期间他一分也没停,轻功前行到力竭便拦一辆车继续上路,如此反复,甚至不花些时间填饱肚子。煎熬,焦虑,满满占据着他的胃,时不时刺得他眼前发红。杂乱的思绪完全淹没他,多少年来未曾再有的恐惧也张牙舞爪搅着他的内脏,嘴唇毫无血色,头、胸、腹阵痛,手指发麻。可最疼的,还是心脏。 六日前。 少侠又寄了一封信来,胖鸽歪歪斜斜地落在画舫中架子上,抬起一只脚跳来跳去,向方思明撒娇讨食。他拿起半块糕点放进胖鸽专属的小碗,解开信筒,一股清香随着纸页飘出。他下意识嗅了嗅,似是果酒。少侠的字迹比以往更丑,或许是酩酊之后动笔写的。 方思明从来不知道自己对于看狗爬的字有这么大兴趣与耐心,他倚在软榻上,一边摸着胖鸽光滑的羽毛和肥rou,一边仔细辨认。少侠颠三倒四地问候了几句,接着夸起他寻到的好酒,又夹了些想念安好之类的词语,落款是一把小剑的简笔画。 方思明看到那扭曲字迹下边工工整整的小剑,嘴角不自觉出现弧度。小剑柄上,是一个弯弯的月。 回信第二日便发了出去。绒毛圆球般的鸽子扑扇翅膀飞走,方思明看着它小小的身影,心里想象少侠知道自己寄了这么篇醉酒信后懊悔脸红的蠢样,又不由地一阵暗笑。 应该是这样,本应该永远是这样的。少侠还是那个满身补丁但仍给他捧来奇珍异宝的新秀,还是初入江湖便广交朋友惩恶扬善的正道之光,还能在江南那破屋旁,树下,找到他,拽着他的手在草地上瞎跑。但那日胖鸽冲进画舫,鲜血染红羽绒蹭了一地,脚上挂着信筒时,方思明脑中忽然一片空白。 他凭本能走过去,轻轻捧起身体剧烈起伏的鸽子,处理伤口,拆下信筒。铁锈味窜出纸张的瞬间,他恢复一丝清明。那是少侠的衣服碎片,他认识,前些天少侠还带着这一块新补丁来给他送萃玉。可是,他好像又不那么认识,那淡青色的碎布被血浸透,已经结块,成了黑褐色,污浊不堪,他想象不到这样一件东西在少侠身上的样子。 他冲到船边,干呕几声,什么也吐不出来。他自小黄狗那件事后从未吐过,因为他不能变得软弱。但他捏着那索索掉落血渣的东西,迫切地希望有什么能出来,眼泪,冷汗,胃液,什么都好,最好连带着胸口的痛也消失了。 没等到天亮,方思明便纵身前往少侠提到的寻酒之地,用引梦术读取酒家记忆。少侠的身影在画面中慢慢清晰起来:他醉醺醺地索要纸笔,放飞胖鸽;去后厨洗了二十个碗,帮老板娘抓鸡抵作酒钱;一切都那么平稳,直到他接来一根布条传书,脸色一变,询问卖冬衣的店铺位置后急匆匆走了。 他要去塞北。如果回华山,断然不可能如此焦急,江湖上如今也没有华山动荡的消息。方思明当即判断。 “……无论何时,我都会快马赶去一探究竟,把命相换。” 方思明闭了闭眼,记忆里的话铿锵坚定,如一条索紧紧勒住他。他摩挲着那块碎布,万圣阁杀手的气息清晰可辨。定是有人以他来设计,妄图诱杀少侠。 ———— 2. “小蠢货,这世间有些事,拿命也换不来的。” “换不来也罢,我为此做过一场,想来是今生无憾了。” “……你永远这样乐观。” “哈哈,当然也有遗憾了。若我到死也没有与思明兄情同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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