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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太平盛世 (第1/3页)
直到假期完毕,方庭信一直没找过林至渝。他唯恐她是那种旧式女人,一旦与她发生rou/体关系后便紧紧不放,下学期她还是他的学生,这样的麻烦他惹不起。但他还是天天在阅览室眺望,期待着林至渝高挑单薄的身子。他怀念她的身体,竟然同时拥有炽热与冰凉。如冰如水。她没有出现,方庭信忽然很强烈地想要她。 再见林至渝的时候,方庭信发现林至渝把头发拉直了。那双眼睛的黑白眼珠是如此分明。羞涩在黑眼珠,冷漠在白眼珠。但如今,她看他竟用白眼珠。 林至渝叫他,“方老师。”然后交给他一篇小型论文,没有别的话,便转身离去。她只是回顾看他一眼。仿佛一种指引,他细细地打量她。白皙如玉的手指闪着光,原来是一枚钻戒。她结过婚了。 林至渝第一次看见他眼睛里有焦急的神色,一闪而过。 下学期没有导论课,林至渝一个星期来找方庭信一次,他给她书目,她给他报告,二人都是默默的交换纸张。双手交错,他盯着她锃亮的戒指发呆。林至渝的功课做得很详尽,参考书目竟然有一九四几年的出版书目,害得方庭信也急起直追,他不由得有点怨气,无端端背上一个大包袱,工作上的,精神上的。 林至渝这样来来去去,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连方庭信也疑心自己根本没碰过她。然而他比这学校里的所有人都了解她身体的秘密。 这天林至渝说找不到一篇文章,方庭信说:“到我家里来拿。”林至渝低头不语。 她还是去了。他急哄哄解开她蕾丝内衣纽扣的时候,她似笑非笑地说,“原来方老师喜欢人妻。”她无所谓的态度激怒了他。方庭信狠狠啃她肩膀,把她揉进怀里,“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会更用力。”他的体温越来越高,热烈,蓬勃,近乎烫,有强烈的散发性。她是被融化的一滩冰水。 他把她翻转过去背对自己,她便乖顺地趴在床上,做成一座拱桥。想不到他最热衷的竟是后体位。他火急火燎地拱她,令她忽生出一个粗俗比喻,狗撞树桩。 片刻后,林至渝用手指勾起地上的衣服,慢慢地在他面前穿。方庭信仍躺着,脑袋倚着沙发靠背,直直地望她。“急着穿衣服做什么。”他说完,拉过她的手,覆在那沉睡的鸟上面。它又驯服又细小,带着皱纹,有点湿。“再待一会吧,”他说,“再做一次吧。”她默许,摊开手指,指尖揉搓着他的小鸟。慢慢的,小鸟变成一条狮子掸苍蝇的尾巴,一下又一下,抽打着她。 林至渝没有再次褪去衣服,她迎着他的腿趴下,伸出粉舌开始舔他。似小猫喝奶,嘬着嘴不停舔舐他。“用含的,至渝。”方庭信低吼一声,双手按住她的头,替她控制忽上忽下的节奏。他低头盯着她闪着光泽的手,愈发膨胀,一想到他与一个未曾谋面的男人共同享有她,他就嫉妒地发狂。必须惩罚她。他脖间暴出青筋,粗鲁地射/进了她嘴里。她唇边挂着下流的浓稠液体,他笑起来,用手指替她拭去,“下次,我要去你家。” 林至渝的睫毛簇拥到一起,眨着眼笑了。他总算知道,他们是一样的无耻。 晚春的季节。林至渝引着方庭信走上太平山的住宅区。到半山腰,许多别墅的花园仿佛是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她家的园子也是如此。花园里有一排修剪的齐齐整整的长青树,花床中种着纤丽的英国玫瑰,布置严谨,一丝不乱,就像漆盘上淡淡的工笔彩绘。 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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