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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6 (第1/1页)
这火枪已经不是他们见过的火枪了。合理的战术安排和相对稳定的性能结合起来,火枪的威力便显露出来,打得天竺人望枪心寒。别管你是多么勇武的战士,也架不住火枪乱崩,有心拼命都没用,远远的就让人家用火枪给秒杀了。而这次又加以改良之后的长杆火枪射击更精准,火力更强大,可靠性大大提高,令天竺人也越发的胆寒。 其实说穿了没啥神奇之处,只不过是阿日斯兰在长枪之上加了个准星而已。在这个异世,人们还没有学会三点一线的射击法。而阿日斯兰知道,而且做起来也简单的很,又改良几个小地方后命令孟和的军火局制造这种出火枪来供军队用。至于火炮,阿日斯兰可真是没少花心思。他深知火炮在战场上的巨大作用,尤其是在这种冷兵器时代,那真可称得上神器了。 只不过火炮本身太过笨重,拿来守守城还差不多,根本不适合机动作战。阿日斯兰不是神,他跟你我一样是个普通人。晓得三点一线的射击原理,却不晓得怎么造枪。晓得大炮可以缩小尺寸,但具体怎么做却依然是一头雾水。不过,他在出征魏国之前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办法。 火枪是靠勾动扳机使撞针撞击子弹,子弹弹壳里的火药受压力作用爆炸把弹头顶出来,顺着枪管的方向射出。但如果用把枪管改成炮管,把子弹改为炮弹,不就变成迫击炮了吗?阿日斯兰想到如果这个方法能行的话,那么我只需要有一根轻便的炮管便解决了笨重大炮难以携带的问题。其实迫击炮的射击原理和火枪的发射原理差不多,在炮弹尾部中心处有一带适当火药的底火,将炮弹尾部放入炮管并松手,炮弹借助重量下降;当底火与击针相撞后,击针击发底火并通过火药点燃炮弹壳里的火药包,火药气体推动炮弹头飞离炮管。所以说,把炮弹打出去是靠炮弹自身的火药发射打出去的,那样就不需要像原始大炮那样设计复杂,导致体积庞大,笨重不堪。 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证明相当成功,甚至可以说是可以改变历史的终极武器。构造简单、轻便灵活、造价低、射程可远可近(只要改变炮管角度便可)、射速又极快,使得督造火炮的孟和也叹息道:“不知有多少人要死在这种火炮之下。”阿日斯兰不管这个,他只管逼得阿育王早日投降便行,因为扶桑人那边还没完呢!所以等关云提出和谈在即,这种新式武器还是保密一下时,阿日斯兰断然拒绝。 “别看我现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实处境还不如原来在娘子关腹背受敌的时候。因为我现在输不起,哪怕是一丁一点的失败都有可能给我带来灭顶之灾。”阿日斯兰是这样跟关云解释的:“我是用一场场胜利建立起这个庞大的阿日斯兰王朝,死在我手下的人不计其数,恨我的人,巴不得我死的人更是无穷无尽。他们都在等待机会,等待我一旦失败便群起而攻之,让我死无葬身。比如说被我征服的魏国,被我驱逐的扶桑人,被我打败的草原人,被我霸占的中原各国,被我杀得束手无策的天竺,就连我的小舅子——大齐国王李浩想必也不希望我活着,如果我活着,他便永远当不成真正的皇帝。你看我的敌人这么多,我能够失败吗?我必须用一场场疯狂的胜利来压制这些蠢蠢欲动的敌人,不能有任何保留。”“难道主子能够永远不败吗?”关云问。 “当然不可能。”阿日斯兰笑了:“只要在打仗,就随时可能失败。没有不败的英雄,只有不败的君王。我现在要做的是打败强大的敌人,为我治理阿日斯兰王朝赢得足够的时间。 只要打下根基,稳定住了我阿日斯兰王朝,即便以后输得再难看,也无法动摇的我的统治。 不过,不把外部的强敌打败,这话说得就没有任何意义,我可不想阿日斯兰王朝是个任人宰割的国家。”于是,一千门阿日斯兰命名为“地狱火”的迫击炮疯狂的轰炸起天竺城下的二道总人数过百万的防线。面对毫无防备——也没办法防备的天竺人来说,这就是一场屠杀,血淋淋的残酷屠杀。攻没办法攻,防没办法守,被炸得胳膊肠子满天飞。终于在第七天的头上,天竺城外的二条防线主动撤离进日落城了,他们计划依靠固若金汤的日落城据守。但紧随而来的便是日落城民的噩梦。 “调整角度,给我把炮弹射进日落城中去,炸翻阿育王!”花和尚得意的大叫。此时,他和苏家三兄dii精已经退出了骑兵军团,接掌起这十万人的部队。 刚刚好,炮弹越过了城墙,直接打进了日落城。这一下引发了全城的sao动和巨大的恐慌,原来恐慌是恐慌,但毕竟前面有军队挡着,没有亲身感受到战火的无清。现在炮弹进了城,彻底的慌了,不但是老百姓,连阿育王也坐不住了。躲到地窖里的他终于低下了高昂的头颅,命令巴姆来通知列夫金,准备和谈。 第一卷浪子第110章阿日斯兰的条件“列夫金先生,你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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